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协议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协议离婚即由离婚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相关的离婚事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那么在协议离婚后,这个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目前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如今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友好分手,即协议离婚。这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就是协议离婚。
一、离婚协议具有人身依附性,不适用合同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适用公平原则。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须是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主要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及补偿、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及费用的分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名表示认可。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实际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依法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应予遵守,全面履行。离婚协议书虽然也是一种合同书,但其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签订的协议,不同于合同法中一般的协议书、合同书。婚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日常生活表现、感情基础、对孩子的抚养、有无过错、离婚原因等,对于离婚协议的签订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有的当事人认为对方是弱势,自己是强势,有的觉得造成婚姻破裂的责任在自己,还有的是因为心疼孩子,在存在以上感情因素的情况下,就会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做出让步,而不像普通民事协议那样,采取平分或基本平分财产的方式来分割离婚财产。可见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不适用于婚姻法。合同法第2条第2款对此专门做了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适用公平原则。
二、离婚协议中仅存在财产分割的显失公平,不在被撤销、变更的范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以上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效力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反悔的,须在一年内起诉,且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被法院变更或撤销,一是存在欺诈行为,二是存在胁迫行为。因此,离婚协议中仅存在财产分割的显失公平,不在被撤销、变更的范围内。
三、“显失公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变更或撤销的法定情形。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往往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作出很大的让步,可离婚后却又出尔反尔,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请求会因为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得不到法院支持。可见,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协议不是儿戏,如果发现协议条款难以接受可以拒绝签署离婚协议,但是一旦签订了当事人原则上应当遵守。除非能够举证证明对方在订立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实施了欺诈、胁迫等行为,否则该协议就不得变更或撤销。法院在审查时,只要认定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应该依法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和有效。需要注意,我国相关法律中对离婚财产分割做出的规定,仅仅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怎么来分割共同财产,则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法律一般是不予干涉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恋人在领取婚姻登记证之前需要在医院经历婚前检查,而在今后的准备孕育宝宝之前同样也需要前往医院进行孕前检查。这两个检查是不是同一个检查呢?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您请看以下内容。 一、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并不是一回事,医生介绍,女性的优生优育...


·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一般假离婚协议怎么写?
      一般假离婚协议怎么写? 男方:周××,身份证号 女方:王××,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2003年×月×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04年×月×日生育一女取名周小×, 现双方均感出现婚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婚姻关系已无维系的必要,自愿离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怎么写?
       总有不如意的婚姻,两人走到离婚的地步的话,共同孕育的孩子就成为夫妻之间纠纷的主要缘由,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就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便男女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那么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就起到了作用。 子女抚养权的概念 子女抚养...


·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有血亲关系的男女之间结婚,但很多人就不清楚了,是不是只要有一定要血亲关系的,那么就一律不准结婚呢?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究竟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


·申请领取结婚证要多少岁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
      申请领取结婚证要多少岁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民法典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岁...


·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仅仅对共同财产做出了分割,也确定了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但此时就是忽略了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在离婚之后孩子都是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那实践中,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的花话该怎么办?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该怎么...


·影响抚养费的因素有哪些
      家庭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都是不同的,因为在确定抚养费的时候,往往是根据一些实际的因素进行的。那么实践中,影响抚养费的因素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介绍。 一、影响抚养费的因素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向对方追讨抚养费是合法的,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执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离婚纠纷上诉状抚养权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纠纷上诉状抚养权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纠纷上诉状抚养权范文是怎么样的?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