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工程建设国家也是出台相应的管理政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工程建设国家也是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但是放到每个省市来说国家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只是一个通用的没有针对特定省市的特殊情况,所以省市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那么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们收集的部分甘肃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条文。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条文

第二十九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检测机构的人员设备配置、技术资料归档、检测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测机构或检测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质量行为档案,并通过公众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检查措施:

(一)、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和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二)、要求检测机构或委托方提供相关的资料;

(三)、就有关监督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四)、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五)、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限期责令改正。

第三十一条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检测机构达不到资质标准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达不到资质标准的,上报资质管理部门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二条检测机构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

(一)、检测仪器未按计量规定定期检定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或接受挂靠从事检测业务的;

(三)、发现有危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安全的问题时,未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的;

(四)、检测技术档案管理混乱,检测资料不具有可追溯性的。

检测机构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一)、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鉴定结论的;

(三)、超越资质范围承担检测活动的;

(四)、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五)、不按规定收费,扰乱检测市场秩序的。 检测机构的责任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由发证机关吊销上岗证书,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本行业上岗证;检测机构在申请增加检测类别及升级之前一年内有上述所列行为的,检测资质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受理社会对检测机构的投诉。对经核查情况属实的依据规定权限对检测机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超出权限的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于6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三十四条各地不得设置规定限制和排斥外地检测机构到本地区从事质量检测。

第三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检测机构和委托方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违反本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罚则进行处罚。

有句老话叫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在大的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下,每个省、市、县根据自己特点如地形条件、地质情况等指定自己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本文是截取一部分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需要了解更多的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其实是有义务抚养孩子的,并且这样的义务还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而消灭。但也有那种离婚或者分手之后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现实中,要是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


·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
      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 煤矿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好的技术不仅是对产业收益的保障,更是对于劳动工人生命安全的保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保证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那么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下面,我们将带你来了解相关规定对于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 采掘工作面工...


·员工应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
      员工应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之一是“平等自愿”;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也强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何谓平等自愿?何谓协商一致?不就是要双方就合同期限的问题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


·工程质保期过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谁负责?
      工程质保期过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谁负责?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使用某种设备时都会非常关心它的保期以及之后的售后服务工作,他们常常会通过这些来考量一个设备的质量然而对它做出相应的评价,对一些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服务是非常看重的,好的设备维修的售后服务会使自己的品牌走得更长远,那工程质保期过...


·拘役缓刑能出去打工吗?
      拘役缓刑能出去打工吗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相关规定:1、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


·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
      现在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的强,对于和自身相关的利益,也是尽可能的去争取。所以入夏以来不少的退休的劳动者常会咨询相关的退休费用的问题,而且对于在工作期间所拥有的一些福利待遇,退休之后是否依然可以继续享受之类的问题非常的关心,那么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 一、退休人...


·一、幼儿受伤误工费营养费是否可以主张?
      一、幼儿受伤误工费营养费是否可以主张? 未成年人并不是合法劳动者,所以没有误工费,家属护理的有护理费。营养费需要看医院的医嘱是否有明确记载“需加强营养”,如果没有,一般不支持。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


·过节费与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过节费与工资如何缴纳个税?节假日发放的各种过节费和每月的工资都要并入当月的总工资统一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根据《违反<...


·当企业经营不景气,则可能会进行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
      当企业经营不景气,则可能会进行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公司会给予员工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那对于经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包括奖金吗?您应该对这个问题比较关注,接下来,我们会针对经济补偿金的内容为您解答。一、经济补偿金包括奖金吗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为企业正...


·企业改制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企业改制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今时代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各企业可能一不留神可能就会被时代所淘汰。所以在经营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随着市场的发展战,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经营方式。企业改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而衍生出来的一种经营手法,企业改制的原因有很多种,所以对于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也...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