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不当得利管辖地怎么确定

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不当得利管辖地怎么确定民商活动的经营和管治是受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条款所限制的,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一些民商企业家如果在经营过程当中有着不当得利或者其他一些违法违规的事项的话,都是可以参照民法总则当中的相关法条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不当得利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不当得利管辖地怎么确定?
管辖权的规定不属于民法总则的内容,而是在《民事诉讼法》中进行规定。因此,此次通过《民法总则》与管辖权无关。
二、民法总则当中不当得利的返还

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善意受益人指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依据的受益人。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1)原物以及利用原物(物或权利)衍生的其他利益,如法定孳息。(2)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经消费而不存在,但受益人因消费不当取得的他人利益而使自己节省的消费支出。(3)受益人取得利益原形不存在,但受益人因之取得的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金请求权、对价请求权等代偿利益。 善意受让人为取得利益或维持利益所支出的费用,可以在返还现存利益时,要求权利人偿还有关费用或从现存利益中予以扣除。
2、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若恶意受领的利益不存在,不论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应当如数偿还,不得主张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偿还义务。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恶意受益人为取得、保存增加该利益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权利人主张偿还,或从返还额中扣除;恶意受益人支出的有益费用,只能在现存的增加额限度内要求返还,或予以扣除。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对不当得利返还范围的解释,并未区别受益人为善意或恶意,而是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和管理费后,应当予以收缴。依据该解释,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范围仅限于原物及孳息,其他收益上缴国家。
3、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为:(1)受领人为无偿让与;(2)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3)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在民法总则当中,虽然对民商的活动经营范围有所限制,但是如果因为不当得利引发了纠纷的话,法院的管辖地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条来进行的,在民法总则当中没有管辖地的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通常在借贷合同上就会约定好欠款不还以后的管辖法院,那在没提前约定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实际上是可以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在合同有关协议并不明确的情况下,原告和被告都有权利在自己的所在地起诉。一、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关...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想必您都有上下班高峰期挤地铁的痛苦经历吧。人推人,人挤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地铁启动而自己还没站稳的情况下。那么,在乘坐地铁期间,地铁乘客推搡摔伤的事故责任究竟由谁承担呢?下面由网的我们就以网友的经历为您讲解分析其中的责任归属。 女士A因乘...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


·政府征收土地算错亩数怎么解决争议
      等到征地工作真正开始了以后很多实际性的问题有可能就会和当初制定的征地方案存在着冲突的,比如工作人员在计算拆迁户的土地的时候,对于农户土地的亩数可能会少计算好几亩,这样下来征地补偿的差别就特别的大了。所以我们下面要介绍的内容就是政府征收土地算错亩数怎么解决争议?一、政府征收土地算错...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收土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何还是会被强征强拆,该怎么办?
      一、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何还是会被强征强拆,该怎么办?  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是占有、使用、处分权利,是相对权。而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集体。所以,一般来说,农民土地是不能被其他个人征用用于盈利的。但是基于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的性质,国家和政府是有权利征收土地的。在国家和政府征...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


·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有哪些规定?
      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有哪些规定? 重庆市作为我们国家的直辖市来讲,可能相关的政府政策会比较超前,这就能够表示,对于重庆市巴南区的征地补偿办法,会有些相关的规定,那么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有哪些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征地补偿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前提,具体看下文。...


·征地拆迁申请书怎么写?
      征地拆迁申请书怎么写? 征地拆迁申请书 ⅩⅩ政府、各位领导: 某某公司成立于20ⅩⅩ年ⅩⅩ月日,主营业务为ⅩⅩ的生产和销售,年产ⅩⅩ。公司一直以来完全依靠占用ⅩⅩⅩⅩ仅有的ⅩⅩ平米厂房用于生产。该厂房最多容纳老式生产设备ⅩⅩ台,由于面积狭小,难以增加设备,扩大生产,严重制约了我...


·林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林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境内有很多浑然天成的林地,也有一些是后期被人们改造成为林地的,注重林地发展也是国家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一个渠道,因为通过种植这些林地,对城市的空气净化和保护生态平衡都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有些公民在依法获得林地后可能自己也想要转让出去,不过转让之...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国家单位及个人都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也有权利对其进行转让出售,土地在转让出售过程中所要缴纳的税收种类有很多,如果出售土地时的价钱与土地原价不符,是否需要缴纳差额所得税呢?下面我们整理了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的相关法律资料。一、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