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定义分为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定义分为什么?

我国水能资源丰富,用途广泛。开发利用水资源同时防止水灾水患的水利水电工程是我国重点建设项目。防洪、农田灌溉、水力发电、生活工业供水排水都属于工程范围之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定义分为什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跟“合格”。以下是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一、合格标准

1、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点数70%以上合格的,可评为合格。

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二、优良标准

1、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执行。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时,可评为优良等级: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点数90%以上合格,可评为优良。

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优良:

(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优良: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分为优良和合格,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主要依据国家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建设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保证质量,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监督。在建设程序、施工人员素质、市场投标方面层层监督,严格执行才能在最终达到质量要求。有法律纠纷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学生生涯结束后我们需要出入社会找到第一份工作,当年毕业的学生
      学生生涯结束后我们需要出入社会找到第一份工作,当年毕业的学生出去找工作的话,一般我们称作应届生,作为应届生社会经验不足,所以会有很多都不了解不知道的地方,所以找工作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不知道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不知道签OFFICE的作用是什么,那具体来说应届生入职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呢? ...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承包是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在一般情况下,建设方就拟建项目举行招投标,符合招标条件且有兴趣的施工单位可以制作标书进行投标,最终确定的中标单位与建设方协商达成工程承包意向,其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呢?...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可以低于当地政府最低标准吗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可以低于当地政府最低标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


·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
      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加班工资核算时效性是多久
      加班工资核算时效性是多久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一、赔偿工伤待遇有仲裁时效限制吗?
      一、赔偿工伤待遇有仲裁时效限制吗? 工伤待遇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工伤待遇一般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受到伤所要给的赔偿费用,但如果因这个待遇而引起了纠纷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直接走法律的程序,并且要在规定的时效之内进行起诉。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开除职工是否要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
      开除职工是否要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对工程的承揽有时候可以通过居间人的介绍来进行。居间人可以通过介绍施工单位与承包商之间对的相互需求, ?通过 ?促成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来从中抽取居间报酬。那么,与居间人签订的居间合同有哪些特征呢?今天我们通过一份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来简单...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一种平等的劳动关系,而属于从属的关系,即劳动者为单位工作的,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合法的管理。现实中,用人单位拥有对劳动者奖惩的单方权利,双方发生纠纷也是难免的。那么,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就为你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