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由于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是我国各级国家机关,故而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现行律法规定,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既定的规范行使主职权,不得玩忽职守,更不得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什么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区别是什么(一)犯罪客体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违反法定办事程序,胡作非为,随心所欲地违法处理公务。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这种“玩忽”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该为而不为,放弃职守、擅离岗位;二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敷衍塞责。2、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3、结果要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职权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即可立案;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以上才能立案。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即可立案;玩忽职守则要30万元才能立案。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比较微妙的,但两者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立法本质以及量刑标准都是存在着差异的,在具体审判时,主要是依据其主观,以及客观上进行认定其具体触犯了何种罪名。


·刑事诉讼法审讯时间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很多问题都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因为法治化程度很高的如今需要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刑事诉讼法》是一部很重要的法律,在解决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必须要有《刑事诉讼法》来辅助完成审理,那刑事诉讼法审讯时间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刑...


·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目前我们国家的刑法中不再用投毒罪这个名称了。2002年时两高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该罪名。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是投放的危险物质足以危害...


·私闯民宅被偷盗现金应该怎么判刑
      私闯民宅被偷盗现金应该怎么判刑入室抢劫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醉酒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入室行窃被发现后有暴力反抗行为的,根据刑法规定,可能从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行为,因为发生入户行为,属于抢劫罪中的加重情节, 虽然未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


·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致轻伤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致轻伤怎么判?持刀伤人致轻伤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


·认定构成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
      在我国,如果单独的卖淫行为其实并不会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也是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但要是介绍他人卖淫的话,那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了。实践中,如果认定构成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


·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
      一般为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都是专业的律师,但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进行刑事辩护,这就需要在委托律师的时候能够进行选择。那到底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当有亲友被传讯、拘留、逮捕、起诉、审判之时,如何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才能够最...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


·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是什么
      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是什么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是对于法定情节的最终适用结果起着重要的调节、修正和辅助判断的作用。刑法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的动机。如同是抢夺犯罪,有的是追求腐化生活,有的是基于家庭生活困难,前者的主观恶性相对大于后者。(2)犯罪的手...


·盗窃罪累犯可以拘役吗?
      一、盗窃罪累犯可以拘役吗?因盗窃罪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最少要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以累犯是不会被判处拘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


·寻衅滋事罪拘留37天了没有批捕怎么办?
      一、寻衅滋事罪拘留37天了没有批捕怎么办? 寻衅滋事罪拘留37天了没有批捕公安机关需要释放被拘留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


·审批监督程序刑事抗诉书的概念是什么?
      审批监督程序刑事抗诉书的概念是什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第二审程序的控诉。最高人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