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刑事拘留的对象以及刑事保释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刑事拘留保释的相关知识,为您一一解答上述问题,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因此,刑事拘留后是可以保释的。
二、刑拘保释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刑拘保释如何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一)保证人保证保释
保证人保证又称人保,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人保证的特点是以保证人的信誉等来保证,不涉及金钱。一方面,可以通过保证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强制,使其不致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保证人监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监督、教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 1、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2、未成年人或者具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情形。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务。保证人保证承担上述义务后,应当出具取保候审保证书,并签名盖章。采取保证人方式保证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不愿意继续担保或丧失了担保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监督被保证人履行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实施或者已经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执行机关在向保证人宣布罚款决定时,应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后的5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对保证人的罚款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被取保候审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因而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执行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执行机关作出。出现以上情形,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二)保证金保证保释
保证金保证又称财产保,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保证的特点是,利用经济利益,来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保证的,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5日以内,向执法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复核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保证金上缴国库。刑事拘留可以保释的,保证人交纳保证金并书写保证书就可以办理刑事保释,但您一定要先了解刑事拘留的条件以及保释的条件,并详细了解办理刑事保释的过程和注意事项以及保证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这些本文都有所提及,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在看完本文之后仍有疑惑或者想要更深层次的了解拘留保释的相关问题,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秀的律师团队。
·刑法规定行贿怎么判刑处罚
一、行贿怎么判刑
目前,根据行为人或单位具体行为的情节不同、对象不同,可以将行贿方面的犯罪分为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以及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于不同的罪名,《刑法》中规定的处罚不同。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
·法律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诈骗罪
诈骗罪的历史非常久远,而且随着网民参与互联网活动的日益频繁,网络上的诈骗案件数量也呈上升的趋势,并且花样繁多、防不胜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属于诈骗罪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行为属于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小区高空砸死行人怎么定罪?
高空砸死行人怎么定罪?高空抛物还有另外两种情况,一种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另一种是意外事故。法官说,比如现在很多人家都在窗台养花或者放些硬物,狂风一过,可能将这些...
·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
·抢夺罪转化抢劫罪的情形有哪些
社会上经常会发生一些入户抢劫的事情,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以及财产权,那么如何情节该怎样认定呢?现实中有很多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那么抢夺罪转化抢劫罪的情形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入户抢劫怎么认定入户抢劫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人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
·哪些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死刑是我国刑事处罚中最严厉的,由于是对罪犯生命权的剥夺,因此不得不小心谨慎的处理,在法官依法判处了死刑之后,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之后才会实际执行死刑。而即使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遇到一些情况也是应当停止执行的,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刑诉法二审抗诉如何区分于再审抗诉
根据我国国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二审抗诉或者再审抗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当根据其不同的行使进行抗诉。那么,您知道刑诉法二审抗诉怎样区分于再审抗诉呢?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两者之间在抗诉对象、抗诉权限、审判机关的各个方面有所不同。
一、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的区别
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多少年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
·打群架拘留15天保释多少钱?
打群架拘留15天保释多少钱?治安拘留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如果对拘留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具体规定如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罪体主体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行为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行为是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这里徇私舞弊,是指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为亲友徇私情,将不合格的人员冒充...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指醉酒驾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的行为,我国法律对其的认定以及定罪量刑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供您了解。
一、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