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枪支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如果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枪支,会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那具体来说如何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具体包括:

(1)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

(2)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

(3)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有以非法销售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此目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明确认定本罪的行为方式,具体来说:

(1)超过限额制造枪支。“超过限额”是指超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制造或销售枪支的年数量指标或任务。

(2)超过限额销售枪支。“销售”除包含销售的意思外,还包括配备的意思,即应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向特定的对象进行销售。

(3)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枪支,即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擅自改变枪支的性能、结构进行制造。

(4)不按照规定的品种销售枪支,即不按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型号和数量进行销售。

(5)制造无号枪支,即不在枪支指定部位铸印制造厂的厂名、枪种代码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编制的枪支序号。

(6)制造重号枪支编制的同一枪支序号铸印在两支或多支枪支上,换言之就是两支或多支枪支使用同一序号。

(7)制造假号枪支,即在枪支上使用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本没有下达的序号。

(8)非法销售枪支,即违反法律规定,擅自销售枪支。

(9)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

2、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需要与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相区分。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客观行为不同。前者表现为未经批准擅自制造、购买或者出售枪支的行为,即行为人本无制枪和售枪资格;后者表现为行为人本具有制枪、售枪资格,只是未按规定的数量、品种、型号等要求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且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后者为单位特殊主体,即只能由依法被国家指定、确定的制造、销售枪支的企业构成。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要求是故意,不要求以出售为目的;后者则要求必须以非法销售为目的。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而要是单位构成此罪的话,此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由此可见。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有哪些
      超员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法律中对于超员的处罚也是十分严格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有哪些?对于超员是如何处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大量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有哪些? 1、刑法修正案九只是对校车和...


·刑事诉讼法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一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之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受理之后,该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二审是否开庭审理,那么,刑事诉讼法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


·刑诉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内容是什么?
      从刑事诉讼发起主体分类,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目前大部分刑事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发起诉讼的。我国刑事诉讼法从专门的一个章节介绍了公诉案件,其中就包括第一百八十四条。那么刑诉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刑诉法第一...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会判多久?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会判多久?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


·一审拒不认罪二审认罪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审拒不认罪二审认罪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如果一审判决没有错误的话,二审不会改变原判决。 《刑诉法》规定二审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吸毒犯法怎么处罚 吸毒构成犯罪吗
      通常情况下,吸毒行为在我国只能被认定为犯法的行为,一般是无法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因而在涉及到对吸毒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其实往往就是行政方面的处罚。那么究竟现在我国对吸毒犯法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吸毒犯法怎么处罚 吸毒会被行政拘留或强制 (一)根...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 我国的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对于法律的依赖性也越来越高,很多事情都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但是有的时候司法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判定的时候因为个人原因滥用职权不公平判决,给受害者带来损失,那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肇事逃逸是刑事犯罪吗?
      肇事逃逸是刑事犯罪吗?首先,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逃逸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不需负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不一定都是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


·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近年来,诈骗犯罪可以说有增长的趋势,尤其是其中的电信、网络诈骗。而一旦抓获了诈骗行为人的,此时需要先对其诈骗所得的财产数额作出认定,达到规定标准的才会定罪然后追究责任。那么这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贩毒能不能判缓刑?
      贩毒能不能判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