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当前社会中,炒房的情况严重到很多人已经买不起房了,顺应这样的

当前社会中,炒房的情况严重到很多人已经买不起房了,顺应这样的时代产生的租房时代也就来了。房屋租赁是现在房地产市场的热门产业,租房便宜压力小,很多年轻人都愿意选择租房。那么对于我们的房地产来说房屋租赁业务处理方法怎么做好?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业务处理方法怎么做好:


一、以登记备案制度为主线,全面提升房屋租赁的管理水平。


1、合同是基础。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所发生的民事关系主要是通过租赁合同确定的。


2、备案要前置。备案登记是房屋租赁各项工作的前置性工作,没有备案登记,一切无从谈起。实行备案登记也是出租房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准入制度,它绝不是简单的登记和收费,而是对出租房屋的主体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法规和政策的房屋不予登记。对进入租赁市场的房屋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统计。


3、内容要准确。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就出租面积、租金的标准、租金给付的方式,要作详尽的约定,这是备案登记、对征收房产税款的重要凭据,所以要求备案登记审查中要尤为注意查验、识别。


4、范围要覆盖。目前我市租赁管理的过程中,实施租赁房屋租赁备案,已经成了租赁管理的核心环节。登记备案制度的改革使过去的被动管理变成了主动管理。在理论上,要求完全覆盖到辖区内所有房屋存量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二、以房产管理的资源为平台,发挥房产部门征税的优势。


1、保持房产良好形象,以优质的服务促进税收的征缴。 “衣、食、住、行”缺一不可,其中房屋是人民群众最息息相关的基本生活资料。房产管理部门是政府面对群众重 要窗口,行使的相关行政职能既是管理更是服务。


2、广泛开展普查租赁房屋,加大房屋租赁管理的覆盖率。 信息是决策的主要依据,也是做好房屋租赁工作的基础。新的租赁登记办法的核心是掌控准确到位的信息(出租房面积、租金的变化)。


3、建立房屋租赁价格指导体系,合理引导市场。 租赁市场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房屋租赁市场虽然价格放开,租金价格随行就市,由租赁双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议定。当今租赁中介机构鱼龙混杂、人员素质参次不齐,恶意欺诈侵害承租双方的事例层出不穷。


三、确立房产租赁管理的协作机制,严堵税收流失的“豁口”


1、努力克服部门意识,树立“为国纳税、用税于民”理念。 征收部门全国各地做法不一,但多数为房产部门委托代征。完成房产税收的征缴入库,也成为房产部门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现行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向房屋的产权人或出租人征收的财产税,是目前地方政府征收的十三个主要税种之一,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2、各方协调、有效配合,共同打击偷逃税行为。 偷逃税款是违法犯罪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当今房屋租赁偷逃税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部分单位和个人以假“联营”、“承包”形式来逃避税收。他们将房屋进行租赁,转作他人经营,并利用“联营”形式将租金变为“工资”或“联营”利润,还有些单位将合同订为承包合同,变相承包税款;有的业主钻税收征管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空子,通过不签合同或故意制造假合同,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②、有的业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在饭店长期租用客房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俗称“常包房”。把饭店开具住宿发票充当租赁发票,以较低的税款来偷漏税款;


③、“黑租”现象普遍,税收流失巨大。目前我市外来人口剧增,租房需求很大,我市市民的住房较之过去已经大为改善,“一户多房”甚为普遍,多余房、自购房用作投资,租金收入已经成为部分市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市民纳税意识普遍淡漠,多数出租房没有登记备案,更谈不上按章纳税。私房租赁成为了最自由的一种买卖,成为巨大税收的“黑洞”。


④、出租随意、税收难征。私有房屋的税源分散,承租人来自四面八方,成分复杂,有的租赁双方采取租金口头约定、现金支付,隐税行为隐秘;多数用“亲戚借用”、“朋友借住”来掩盖租赁关系;


⑤、违法租赁十分普遍。尤以城郊结合部最为突出,私搭乱建、加层扩建,这些房屋设施简易,房租便宜,在市场上供不应求。这些房屋查证困难,随着拆迁临近和租赁市场火暴,巨大的利益趋向导致了违法建筑的蔓延。许多刑事案件多数都与“出租屋”有关,社会治安存在巨大的隐患。


3、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形成综合长效的良好局面,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税收征管队伍,是取得税收征管优质成绩的重要基础。在租赁管理部门内部,实行强化人员上岗培训、轮岗竞争、人员聘任合同制等各项软件管理措施。管理和服务并举,实现纳税人的“零投诉”。在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前提下,加大硬件投入,要有专门的租赁税收征管服务大厅,增设纳税人多媒体查询、信用卡刷卡纳税等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租赁管理部门隶属于房产部门,多年来也担负着繁重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要始终保证租赁税收征管工作,做到人员不减、机构合理、设施到位。

4、适当下放税务稽查执法权限。目前我市房屋租赁税收绝大多数在各城区房产的代征点征收,而其手段单一,对不按章纳税的出租户也只能停留在频繁上门、苦口婆心的简易方法上,遇有恶意偷逃税、暴力抗税的只能束手无策。所以必要的税收执法权利是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震慑违法犯罪,查处打击偷、逃税的出租户的重要手段。

5、加强政策调研,适当降低房屋租赁税率。我市实施的房屋租赁税率在全国范围还处于一个较高水准,这也是部门出租房逃避租赁监管的主要原因。通过扩大征税基础,适当降低税率,涵养税源,保证国家税收不致减少,维护房屋出租户的利益。


6、实行房屋租赁的许可制度,比照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方式,取得租赁许可证的房屋方能进入市场出租。


7、依靠街道社区、警务巡查的覆盖形式严查违章出租、私下出租;


8、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征税不分你我,查处不论先后。公安、工商、税务、劳动、计生、市容、街道社区等部门缺一不可,共同打击偷逃税行为。


9、是改革现有税收征管的体制弊端,政策漏洞。简化程序、就近设点,不拘形式,使税收征管更加贴近百姓,使纳税人不跑远路,不出家门,更好地服务群众。


房屋租赁业务处理方法就是以上所述,其实不难看出只要我们各个部门将自己的工作做到精细化,就不难把业务处理好。在现在这个租房热的市场环境中,更加应该规范好行为准则,加强我们的管理水平,在合同以及资源平台方面要尤为注重。


·有按揭的房子能不能抵押贷款
      有按揭的房子能不能抵押贷款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那些有保值、升值空间,而且房屋地理位置佳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此外,房产抵押不影响个人平实正常使用,只要按时还款,房子出租、个人居住等是不受影响的。...


·小产权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小产权房可以办房产证吗小产权房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


·相信很多读者在购买房产的时候
      相信很多读者在购买房产的时候,肯定会遇到一些疑虑,就比如说在小产权房上面,所以我们今天一起讨论如果在西安小产权房能买吗?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在西安买房,小产权房是可以买的。详细的我们一起通过文章来了解。 西安小产权房可以购买的。 小产权房特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


·离婚房产赠与协议如何办理?
      离婚房产赠与协议如何办理?夫妻双方由于一些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将夫妻财产合理分割,由于房产分割产生问题而发生纠纷的夫妻很多。如果离婚时选择将房产赠与配偶或子女,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流程办理的。婚姻法中对于房产赠与的流程和规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文对离婚房产赠与协议如何办理这个问题做出...


·一、房子遗嘱可以给孙子吗?
      一、房子遗嘱可以给孙子吗? 可以,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多久
      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有:(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三)办理公证。有的地方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


·房产异议登记指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说其中的产权纠纷是比较严重的,同时也是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说其中的产权纠纷是比较严重的,同时也是经常出现的。此时若不能尽快的进行处理,势必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也是可以对产权纠纷进行防范,不过此时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防范产权纠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


·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对于一些家庭经济不是很好,但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士,购买二手房成为比较不错的选择。那我们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换句话说,购买二手房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想必有购买二手房需求的朋友,应该会关注这些问题,下面我将为您作比较详细的讲述。 一、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开发商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销售现房,此时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就不具有销售资格,换言之也就是属于违法销售。而现实中,预售期房与销售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那到底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进行商...


·房产过户本人去不了怎么办理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应当是需要本人签字,亲自到场的,但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先进行委托公证授权委托书后,由被授权人代为办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时候,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