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那么,离婚后无过错方向过错方需求赔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离婚时一方存在上面规定过错,才能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就不能要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分割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二、离婚财产分割比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8)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9)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10)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离婚损害赔偿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无过错方才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而且财产分割可以要求多分。当然要看离婚的实际情况,分割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所以,处理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去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一、夫妻结婚20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结婚20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规定是什么? 夫妻结婚19年离婚的财产分割的规定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


·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可以要儿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


·争夺抚养权答辩状怎样写才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子女随其生活
      争夺抚养权答辩状怎样写才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


·哪些是无效婚姻的情形?
      众所周知,经过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婚姻有有效和无效之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是不能结婚的,但还是有人瞒着自己有病的事实与另一半登记结婚。哪些是无效婚姻的情形?为了让您有更全...


·申请可撤销婚姻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可撤销婚姻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


·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
      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嫁妆,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各个地方,尤其以农村颇为流行。感情不和分手或一方悔婚,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分手后彩礼能要回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什么是彩礼? 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


·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当事人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
      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当事人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


·社会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
      一、社会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 对于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


·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
      一、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