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

1、首次股东会《公司法》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2、定期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公司法》第四十条: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四条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0日之内举行。

3、临时股东会

《公司法》 第四十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

(5)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

4、通知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八条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股东。

拟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公司根据股东会召开前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权额。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权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达不到的,公司在五日之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

5、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5)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6)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议事规则》第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

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

如果因任何理由,该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享有最多表决权股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6、股东表决权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7、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5)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我们可以看出,股东会一般是定期召开的,对于有紧急事件的发生,也可以由一定人数的董事、监事提出召开,在会议结束之际,需要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二的人群的股东人数投票通过,决议才会生效。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我国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东会表决的唯一例外。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章程变更备案,可持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盖章...


·很多人合作开办企业,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开
      很多人合作开办企业,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开办企业的方式,有的时候合伙企业需要进行投资股权,那么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非法集资合伙企业股权众筹的区别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判刑标准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有限公司通过改制,成为股份公司。这样通过建立股份制,优化了股权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那么,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您具体讲...


·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什么?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需要承担刑事方面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是公司责任,股东没有参与他不知情的话且没参与就不需要担责。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掩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请或者不申请,逃避交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1、法人这两个字有两种可能:公司法人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本身就是法人。如果这里的法人是指自然人而不是公司的话,那么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长...


·公司变更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公司变更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公司变更指的是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但是在变更公司名称前的盖有公司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例如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一般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有着比自然人高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民法总则或者公司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责任承担。很多人想知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


·公司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公司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事故责任主体即事故责任者,是指未履行法定义务、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和事故报告、救援、调查处理负有责任并应受法律制裁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应受责任追究的事故责任主体主要有四种:(一)事故发生单位。《安...


·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当生意越做越大时可能就会面临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不管是哪一种老板的收益都在不断增加,同时其责任也在不断加大。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过程,一步走错以后解决起来就会变得十分麻烦,一个正确的方式不管怎样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今天就来为您解析一下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我国对《公司法》作出的修改,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取消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应规定,如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是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公司,法律还是规定了相应的注册资本的,比如保险公司。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保险公司...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