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从租赁房屋的主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个人租赁房屋和单位租赁房屋

从租赁房屋的主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个人租赁房屋和单位租赁房屋。其中个人租赁房屋的多半都是为满足租赁的居住需求,因此往往租赁的也是民用房。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也是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区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其他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该房屋现有设施及装饰、装修情况

设施情况:

1.

2.

3.

装饰、装修情况:

1. 天棚:

2. 地面:

3. 墙面:

4.

第三条乙方对该房屋()①不进行装修②进行装修,费用自理,同时增添设施:

1.

2.

3.

第四条租赁期限为 年。自 起至 止。

第五条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该房屋月租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元,人民币(大写) 元。年租金总额¥元,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七条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

第八条上述租金不包括:

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 方负责;由于使用不当或装修造成损坏的维修由 方负责;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 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 如需转让或抵押房屋,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如出卖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

第十一条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 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该房屋,如需改变用途,应征得甲方同意或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

2. 欲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对涉及到墙体、楼板、支撑立柱等承重构件的改动,增加房屋荷载,以及从事危及毗邻房屋和整栋房屋安全的活动,必须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批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设计的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可解除合同;

3. 如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擅自转租,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4. 因使用不当或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 乙方应在租赁届满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 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必须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乙方增添的下列设施不得拆卸:







第十二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乙方按下列第款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终止合同,同时甲方按年租金总额的%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由甲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甲方向乙方支付年租金总额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十三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租金,甲方按下列第款约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1. 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 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提前解除的;

2. 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第十五条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因政府规划决定拆迁的,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按下列第款约定方式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交纳有关规费,领取《房屋租赁证》。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附件有:

1.

2.

3.

上述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

第二十二条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附件(略)

在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不妨参考一下上文中我们带来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版,但具体的合同内容,还是需要当事人充分协商之后确定。此时,约定租房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

·如何辨别非法集资买房相关诈骗?
      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案例随处可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受骗,特别是接收信息渠道单一的老年人,他们积累了资产,有意投资房地产等大型项目。非法集资买房相关案例中,犯罪者多用出售房产份额、土地开发等不动产相关诈骗行骗。承诺到期后有奖励等高额回报,实际无经营执照和实际项目,最后携款潜逃,多数案...


·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


·应该如何防范商品房被查封
      应该如何防范商品房被查封有的人在购房的可能不是很清楚其中的细节,也没有过多的注意,因此购买到的商品房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被法院查封了。可以说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很不利的,因此作为购房者应该防范所要购买的商品房被查封,那究竟该怎么防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


·买卖房产税如何计算,怎么算个人房产税
      在房屋买卖的时候,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这也是买卖双方比较关注的内容之一。这其中有一个是房产税,那么您知道买卖房产的房产税该如何计算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买卖房产税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


·夫妻买房后一方被告重婚罪房产咋分?
      一、夫妻买房后一方被告重婚罪房产咋分?重婚罪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


·房子离婚财产新政策
      房子离婚财产新政策2015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2015年规定,一...


·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什么?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我国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和提取政策等事项方面,决定进一步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降低使用门槛,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体的政策如下: 1、提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


·现在我们说的分期付款买房子,其实一般就是指的购房者通过按揭贷
      现在我们说的分期付款买房子,其实一般就是指的购房者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子,此时作为卖方考虑到自身利益,自然是不会允许买方分期向自己支付房款,通常都是由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此时分期付款买房子的步骤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分期付款买房子的步骤是怎样...


·不同的情况下离婚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现实中房产的情况很多,尤其是在婚姻家庭中,有可能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当然也有可能是由双方父母出资,然后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之后也是由父母帮助进行还贷的。而在不同的情况下离婚房产的分割情况也不同,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


·房屋遗产税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房屋遗产税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1、公证继承: 按照中华人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