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我们在订立各种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内容和违反条件仔细斟酌,以免损害自身权益。在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全权益上,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以免不可抗拒等因素对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影响。那么,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借款合同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二、借款合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一样,只能产生于双务合同,当事人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2、必须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有权行使,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相反,不安抗辩权是依照合同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是暂停自己的给付的行为。其前提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3、须先履行合同义务的该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不能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合同订立后,在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履行能力丧失或者其他情况以至不能保证合同的履行,这种危险是在后履行已方当事人自己造成的,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中止合同的履行。其次是只要后履行一方有不能履行的危险,先履行一方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不必等到后履行一方完全不能支付时。在室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必须由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又不能履行的危险,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不能凭空猜测,而是要有确切的证据,先履行方负举证义务。如允许当事人进根据自己的判断行使不安抗辩权,则会使合同关系充满危险,同样会危及合同交易的安全,如造成对方损失,也应承担违约责任。以上就是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上文着重地叙述了不安抗辩权的含义以及其在借款合同中的具体使用条件。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访问网站,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债务人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债务人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在诉讼过程中,债务和债权人双方都有对彼此方观点和证据提出对抗的权力,在法律上可以称之为抗辩权,对抗的权利的种类不同抗辩权也有所差异,那么,债务人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呢,怎么划分的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如下相关信息。 一、抗辩权的种类有: 1、让与时设定...


·集资诈骗怎么退赔款有哪些规定
      通过集资诈骗而获得的钱财是应该被还给受害人的,那么集资诈骗怎么退赔款呢?对于受害者来说这是十分重要的,集资诈骗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有四个方面。没有这四个要件便不能构成集资诈骗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集资诈骗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吧,请继续阅读。 一、集资诈骗应该如何追回款项? 最...


·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 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 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


·欠钱已还借条丢失怎么办
      欠钱已还借条丢失怎么办?钱还了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就已经结束了, 借条丢了也没什么关系,债权人再起诉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建议债务人在还款的时候最好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还可以保留已...


·通常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
      通常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一、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在民法上,签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签章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关的内容写规范。《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


·新婚姻法债务问题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债务问题规定有哪些? 两个人通过结婚来组建一个家庭,那么就意味着两个人的利益捆在了一起,在婚姻期间双方创造的财富是属于共同财产,更多时候两个人也一起来解决遇到的困难,可以说是同甘共苦同舟共济,而关于债务问题在婚姻法中有所规定。那新婚姻法债务问题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非金融债权收购,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非金融债权收购,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一、非金融债权收购 债权债务由谁承担1、采用股权收购的方式,则由于被收购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未履行的合约仍应由被收购公司承担。2、采用资产收购的方式,并不收购对方公司的债务、股权,则该公司的债务收购公司承担,被收购公司可以用...


·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常说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在生活当中,无论做什么都要始终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尤其在开车驾驶的时候,如果自己存在危险驾驶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带来极大的威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一、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什么?
       一、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什么?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对于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再就业担保基金,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


·欠款纠纷应该如何预防?
      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会如何预防纠纷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根据经验来看,我们在进行借款活动时,对于欠款纠纷应该如何预防呢?此外,若是在实践中未能预防成功,那在解决欠款纠纷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有什么证据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欠款纠纷应该如何预防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一、案情简介 公司因长期亏损被效益较好的b公司兼并,a公司原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被兼并前曾过欠c厂数万元加工费未还,该双方签有还款协议,并约定发生纠纷由c厂所在地法院裁决。c厂遂向其所在地法院起诉b公司,要求b工司...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