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

如今社会压力在不断的增大,很多诈骗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我们并不能很好的彻底制止被盗窃、被诈骗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在生活中时刻谨慎来预防事故的发生,但是有时候我们对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混淆一谈,那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上的区别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现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二、主观意图不同
盗窃罪与诈骗罪在主观上都以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为目的,在客观上都侵害了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不同的只是客观方面存在差异,即非法获取财产的方法不同。盗窃罪是采取秘密的方法窃取财产,诈骗罪是采取欺诈的方法取得财产。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两者之间差别十分明显。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具体案件的界限划分,却并不那么容易。如一些案件诈骗和窃取行为相互交织,对这类案件如何定性,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意见不一致。
三、法律界限的区分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法律界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法;(2)行为人是否具有处分其财产的意思和行为。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客观上使用欺诈方法获取财物,而盗窃犯罪的行为人在客观方面采取秘密窃取手段取得财物。可见,是采取骗术获取财产,还是采用窃取手段获取财产、是区别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最本质的法律标准。但是在具体处理案件时,如果将是否使用骗术作为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唯一标准,对有些案件也难以作出正确的结论。因为在有的案件中,行为人在取得财产时,既实施了窃取手段,又实施了欺骗手段。对这种情况,到底是盗窃罪,还是定诈骗罪?仅凭是否使用了欺诈手段就难以解决了。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看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管理人是否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取得财产,到底是其窃取的,还是所有人或持有人"自愿"处分的结果。 如果行为人虽有欺骗手段,但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并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行为人得到财产,主要是窃取手段获得的,仍应定盗窃而不能定诈骗。信用卡是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发给单位或个人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信用凭证。持卡人是以一定的方式获取信用卡,持卡人凭卡可以在商店、服务网点进行消费,享受服务,而不直接支付现金,由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网点与银行结算。 信用卡的广泛使用,给人们带来了支付现金和结算上的方便。但一些不法分子则利用信用卡诈骗,或盗窃信用卡进行使用,严重地破坏了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为了维护信用卡的信誉和管理秩序,保护持卡人或发卡人的合法所有权,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专门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并在该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凡是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一律定盗窃罪。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在使用过程中即使使用了欺骗手段或其他手段,也不能定诈骗罪或其他罪。一般盗窃罪是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来偷取个人的财务,而信用卡诈骗罪是在当事人知情的状况下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也就是说盗窃是当事人不知道的状态,而诈骗是与当事人进行有交流。


·刑法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的时效其实也就是指刑事诉讼的追诉时效,这点与民事诉讼时效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即要求在规定的时效内才能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时效规定的话,则原则上是不再追诉的。那么这个刑法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犯罪经过...


·一、按照规定醉驾拘役可以假释吗?
      一、按照规定醉驾拘役可以假释吗? ?拘役刑期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时最多1年,而假释则要求服完一般的刑期,在被法院判处为拘役之前,绝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了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这些都是可以折抵拘役的刑期的,被判处拘役则表明处罚不严重,基本上关了多长时间就判...


·法律规定组织赌博怎么判刑
      一、组织赌博怎么判刑处罚赌博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两种: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行为,相对来说是轻的,是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予15天以下行政拘留或罚款,严重点的会处劳动教养;另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


·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与行政责任有什么不同
      通常情况下,犯罪行为成立,刑事责任便开始产生,行为人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到底我国规定的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而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相比,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


·我国是否有妨碍司法公正罪
      经常看港台电视发现,其中在对司法行为进行妨碍的情况下,一般会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但港台的法律与大陆的法律是不一样的,那就内地的法律来看,是否制定的有妨碍司法公正罪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我国是否有妨碍司法公正罪 我国现在没有这个罪名,但...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中止犯处罚原则中的“损害”,宜仅指可以测量的、物质性的危害结果。1、《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损害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损害,包括行为造成他人的身体疼痛、轻微的伤害、微薄的财物损失、精神上的损害等等。只要造成了一般意义上的损害就属于造成损害的范畴,就应当...


·刑九集资诈骗死刑取消了吗?
      集资诈骗罪在新闻中并不是一个不常见的名词,因此,我们多多少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但就近两年来看,对于集资诈骗罪,无论犯罪多么严重,都不会对犯罪者处以死刑。而之前《刑法修正案九》对部分条文做了修改,所以,有很多人就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刑九集资诈骗死刑取消了吗?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检查阶段罪轻辩护书该怎样写
      一,检查阶段罪轻辩护书该怎样书写 1、 事实方面 2、 证据方面 3、适用法律方面 4、 起诉量刑方面 二、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能做些什么? 1、辩护律师有权阅卷 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诉讼文书...


·危险驾驶罪的缓刑辩护词的书写应注意哪些方面
      一、危险驾驶罪的缓刑辩护词的书写应注意哪些方面 1、要看客观事实。 一般而言,行为人醉酒驾驶,其有无驾驶资格、酒精含量多少、行使路线长短、驾驶时间早晚、路上人车多少、有无造成损失(如发生交通事故)等客观情节都是量刑所要充分考虑的。律师应当逐一研究客观情节,为当事人取得从轻处理...


·缓刑人员有什么限制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有哪些
      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如果真的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往往还是想让自己被判缓刑的,因此就会选择聘请律师来提供辩护。但作为缓刑人员其实也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那究竟缓刑人员有什么限制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侵犯了军事秘密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其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最简单的口头陈述泄密,到高技术条件下的计算机网络泄密,不论哪种形式,只要能让无关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