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通常会选择离婚。离婚时要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于纠纷夫妻一方在诉讼时可能拒绝出庭,这是一种普遍现象,很多人不知道不出庭法院怎么判决。那么,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的理解: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


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


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

(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


(2)、明确下落不明的证明标准。在审理公告离婚案件时,可要求原告提交原被告及其直系亲属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原告的陈述,综合认定被告是否下落不明。


三、缺席离婚审判的财产如何分割?


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要求处理。实践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则由原告负责保管。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这样判决既不会影响被告事后再主张权利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及夫妻财产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除了一方由于身体原因或者未受传唤可以不出庭,其他非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仍然可以判决。一方不出庭时,判决会根据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或者按照婚姻法的解释处理。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如何处理?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花多少钱
      去法院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这种情况下不仅在手续上面会比协议离婚复杂,另外在所要支付的费用上也是比较多的。那究竟去法院起诉离婚要花多少钱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花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什么区别
      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什么区别在我们从小的的思想观念认知中,父母不仅是我们的监护人同时也肩负着抚养我们的角色,但是在法律中却有着不同的诠释,两者是不同性质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监护人和抚养人可以变更的,监护人的范围是远远大于抚养人的范围,那么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什么区别?下面资料将会给出答案...


·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虽然法律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作出了较多的保护,但这也不代表就不能与现役军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的话,那么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我们为您解答。 一、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1、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当去原...


·和外国人结婚的优缺点有哪些?
      随着全球国际化的进程加快,各国间经济、政治、文化的融合,各国民众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关系越来越紧密,尤其是在婚姻方面,我国国民与外国人结婚的现象已不再稀少。对于异国婚姻,我们经过总结,将和外国人结婚的优缺点介绍给您,希望能够给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意见。 一、与外国人接近的好处 ...


·离婚了孩子可以改姓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一直是父母双方尽力争取的权利,按照习惯,一般孩子在出生的时候是随父亲姓的,当然也可以在孩子上户之前父母双方协商随母姓。那么,离婚了孩子可以改姓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了孩子能否改姓的相关问题。 一、离婚后可以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费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起 诉 状 原告: ,男/女,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方式 。 被告: ,女/男,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方式 。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被告婚姻关系存...


·离婚财产保全案例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法院为使审判结果得到准确执行限制离婚的夫妻双方转移和变卖财产的行为,最终的目的是使诉讼离婚的程序得到有效执行和避免财产遭受损失,是法院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诉讼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离婚财产保全案例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一、离婚财产保全案例中如...


·国家赔偿申请立案审理程序是什么?
      国家赔偿申请立案审理程序是什么?赔偿申请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从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到最终取得国家赔偿,由于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不同,所以,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也有两种不同的审理方式。行政赔偿部分,由行政审判庭依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


·国家赔偿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律师在现代社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一方面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另外一方面要切实地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也正是因为这样律师事务所也非常重要。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国家赔偿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案件...


·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
       一、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 离婚只有给孩子抚养费,大人没有的,可以要求把给孩孑的抚养费提高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一、夫妻办理财产分割多长时间?
      一、夫妻办理财产分割多长时间?夫妻办理财产分割需要多长时间是不确定的,例如,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一个半月左右。虽然过户时间可能相对比较长,但手续准备起来其实并不复杂。至于对银行的存折进行分割的话,在银行当时就能办理好,还有涉及的其他财产的分割,一般都不会比房产过户需要的时间还长。如果...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