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核电工程质量保证管理条例有哪些

核电工程质量保证管理条例有哪些

在我国国家对于任何一项工程的质量都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核电工程质量事关国家的经济命脉,所以关于核电工程质量保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都有着详细的介绍。那么在我国核电工程质量保证管理条例有哪些?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当中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核电工程质量保证管理条例有哪些?

核电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

1、质量保证

根据HAF0400《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从核电厂选址开始,包括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直到退役各阶段,凡影响核安全和可用率的工作和活动都必须实施质量保证。它的基本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质量保证大纲、各种控制、纠正措施、检查和监查等。

2、组织机构

为贯彻实施质量保证应建立一个组织机构,明确规定它的职责、权限及内外联络渠道。负责质量保证职能的人员和部门必须向级别足够高的管理部门报告,以保证必需的权力和足够的组织独立性。对所有从事影响质量活动的人员必须制定培训大纲,以便确保这些人员达到并保持足够的业务熟练程度。

3、质量保证大纲

为确保核电厂质量所制订的关于管理、技术和行政性控制等方面的综合制度,它是质保活动的可靠依据。电厂业主负责制订和实施整个核电厂的质量保证大纲,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制订或实施大纲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但必须仍对大纲的有效性负责,同时也不减轻承包者的义务和责任。对某些特殊的活动(设计或建造等)或特定类型的设备(如堆芯或安全壳等)可制订质量保证分大纲。分大纲所规定的质保原则和要求与总大纲应是一致的。

4、文件控制

核电厂所有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编制、审批和分发。所有文件的修改或更正亦应按同样程序进行。它确保文件内容是正确的和及时的。

5、设计控制

旨在保证设计质量的质保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编制设计质保大纲、制定设计计划和实施、设计验证、文件管理以及各方面的设计接口等。设计应按规定的标准、准则或其他要求进行,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其文件(图纸)按文件控制要求分发。

6、采购控制

质量保证要求对物项和服务的采购活动都必须进行控制。其控制深度和范围主要根据物项或服务的失效和差错对安全影响的程度而定。

7、物项控制

对材料、零部件以及对物项在储存、装卸运输和维修方面的控制。材料和零部件应有明显和有效的标识,以防误用。在储存、运输或维修过程中都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以防止损坏。

8、工艺控制

包括对工艺设备的器材以及对工艺人员的控制。工艺文件(如程序、图纸和工艺卡等)和工艺环境都应按规定的要求实施,并由合格的工艺人员进行操作,以确保工艺质量。

9、检查和试验控制

直接验证物项或服务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一项措施。按规定要求和程序检验、观察和测量等手段是最常用的一种直接验证质量的方法。对检查范围广、时间长和检查事项多的物项或服务应按照规定要求制订检查大纲,并实施执行。物项的检查和试验结果要通过标识、检查记录或其他方法予以标识或显示,以标明该物项经检查或试验后是否可以验收或使用,以防误用。

10、不符合项控制

用来管理具有不符合项的物项,防止其被误用或误安装。对于不符合项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相应的也规定不同的处置责任和权限。对不符合项应有统一的标识或其他方式来区分,并使用规定的格式填写报告。在报告中应填写不符合项的性质、程度、依据、建议的处置方法以及预备使用的纠正措施等。不符合项报告应经过技术部门审查,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也应填写在此报告内。

11、纠正措施

为了防止质量缺陷重新出现所采取的一系列对策和行动。它从鉴别质量缺陷开始,查找造成缺陷的起因直到消除为止。对缺陷要调查研究,做出正确判断,最后采取纠正行动。质保部门要实施跟踪,按时完成纠正行动,并确定其后果是否良好。

监查(audit)通过客观证据调查、检查和评价对某一物项或服务是否遵守规定的程序或标准或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报告。监查可以按计划进行,也可临时安排计划外的监查。监查人员应具备资格并具有独立性。被监查部门人员不能成为监查队的成员。每次监查活动应编写监查报告。如查出问题应要求被查部门安排纠正措施,直至不符合项已被消除为止。

12、以业绩为基础的质量保证

把每项工作都应看成是可策划、可评定和可改善的过程,过程就要有结果,结果应该落实到业绩上。这是IAEA于1996年颁布的法规50-C/SG-Q中引入的质量保证新思路。为了实现电厂的总体业绩目标,必须将管理、执行和评价人员的贡献综合起来,每一类人员都要认可自己承担的责任。改善电厂整体业绩与强调运行安全是一致的,安全性不会因生产和经济效益而受到损害。高层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承诺对于实现核电厂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是必不可少的。以业绩为基础的关键质量保证活动包括:检查和验证,业绩指标的建立以及纠正措施的跟踪落实和持续不断的质量改进活动。质保监查和验证的重点不仅在于对程序的符合性检查,更要关注执行程序的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

13、管理者自我评估和独立评审

高层管理部门应对各级管理部门的自评负有总的责任,高层管理部门直接参加管理者自我评估至关重要。各级管理层要对他们负责的主要管理过程进行自评,各级经理要确定在达到核电厂总体目标上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有效性,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阻碍前进的障碍和好的经验都应当加以总结,应制定一个独立评审计划,评审可以针对许多部门的某种活动,也可以针对一个部门的全部活动或者两者结合。独立评审包括内部监查、外部监查、同行评价和技术评审,各种类型的评价结果适当结合用来给出最客观的业绩评估。

我们在上述的资料当中,针对核电工程质量保证管理条例有哪些的问题,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可以看出核电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包括,质量保证、组织机构、质量保证大纲、文件控制、设计控制等等。总而言之,国家对于核电工程在建筑过程中的任何一项细节,都是十分小心谨慎的在进行把关,绝不允许核电工程在质量上出现丝毫的差错。

·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古代的时候,我国最先的居民是用茅草盖的茅草屋,接着逐渐发展成为泥墙盖得泥屋,之后砖石开始出现,人们开始用砖石搭建建筑,到现代,水泥,钢筋成为建筑物的首选建筑基石。今天,我们的大型厂房、馆场、桥梁都是用钢筋水泥铸造的,这些工程称之为钢结构工程。那么...


·温州社保局劳动合同备案会审核哪些资料
      温州社保局劳动合同备案会审核哪些资料 一、温州社保局劳动合同备案会审核哪些资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


·发生了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发生的劳动纠纷并不少,对于劳动者来说,发生了劳动纠纷该怎么办呢?有很多民事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劳动者在解决劳动纠纷时,如果最终走到了诉讼这一步,对于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下文内容能够给您带来...


·禁止使用童工监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禁止使用童工监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禁止使用童工监察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劳动监察应当查明的事实及需调取得证据材料。 1、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童工嫌疑人的身份证明。 3、用人招用童工的事实(针对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事实(针对童工嫌疑人本人)。 5、用人单...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无论大小,每个工程都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所以我们一定都希望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下去,那么就一定要熟悉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标准。但是人非圣人,我们也免不了会犯一些错误,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处罚单,那么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员工如何能享受年假
      公司员工如何能享受年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比如,员工在原单位工作了3年,2011年4月末从该单位离职直接进入A单位工作。那么员工连续工作3年,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应当享受年休...


·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
      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二...


·劳动关系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工作才能生存下去,否则就很难解决基本的温饱,在工作之前我们通常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我们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同时监督用人单位承担起自身的义务。那劳动关系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建立 用工之日起确立...


·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如何赔偿亦是当事人很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是,违约赔偿也是有原则和标准的,不能随意用之。那么,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文是关于劳动合同违约赔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方式 1、恢复原状 恢复原...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有哪些步骤?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有哪些步骤?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的具体步骤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