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中自首的量刑情节有哪些

自首属于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一般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经过专门的认定之后,那最后判刑的时候法官才会考虑进去。而实践中关于自首的量刑情节,我国也是进行了规定的。那究竟 刑法中自首法定量刑情节有哪些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 刑法中自首的量刑情节有哪些
自首包括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是一般自首,第2款规定的是特别自首(又称之为准自首)。二者的构成要件有所不同。1、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何认定“自动投案”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参照《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如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则仍视为自首。2、特别自首特别自首的“特别”之处在于主体必须是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已被宣判的罪犯,因其人身自由已经处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故不存在“自动投案”问题。特别自首者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即自己实施的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或者不知道、不了解的罪行,以及其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的。如果其供述的罪行与已被掌握的罪行属同种性质的,则不属于自首。但此时可以酌情处罚,如果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这是上述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自首者的处罚标准,依法具有层次性:第一层次即一般情况下,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二层次是在前者的条件下,又具备“犯罪较轻的”情形,可以免除处罚;第三层次是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定要注意的是何种情形下是“可以”,何种情形下是“应当”)。
二、对犯罪自首的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对于自首犯应分别不同的情况予以宽处罚。1、犯罪分别自首,无论罪行轻重,均可以从轻处罚。但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习劣的犯罪分子,也可以不从轻处罚。2、犯罪以后自首,犯罪较轻的,不仅可以从轻处罚,而且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是否较轻,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加以综合评判。对于属于犯罪较轻者,究竟是轻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则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以确定。一般而言,首先要考虑罪行较轻的程度,其次要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如投案时间、投案动机、客观条件、交代程度、有无立功表现等,全面分析,酌情处理。3、犯罪以后自首,犯罪较重的,一般可以从轻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立功,通常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得到证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从而得以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的。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较多的一般罪行或者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也应视为立功表现。犯罪分子被判处刑后,又检举出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重大罪行的,由于这种行为司法机关侦破、审判案件,深挖犯罪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体现政策,应按立功对待。对于自首又立功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实践中,对于虽示自首,但有立功表现的,应参照刑法第63条规定的精神,并依照刑法第59条的规定,也可以视其具体情节,分别从宽处理。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在执行前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参照刑法第71条、处46条规定的精神,也可以改判死缓或者其他刑罚。事实证明,如处理既符合法律精神,又较切合实际,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对于犯有数罪的自首犯,应按前述数罪成立自首的不同情况,分别在相应的范围内予以从宽处罚。需要注意犯罪分子在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下,也仅仅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不是当然就要减轻处罚,因此即使认定存在自首情节的,最终也有可能不会被从轻或减轻处罚。实践中,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对具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处罚才行。


·检察机关蓝色底色批捕起诉后一定会被量刑吗?
      一、检察机关蓝色底色批捕起诉后一定会被量刑吗?检察机关蓝色底色批捕起诉后犯罪主体一定会被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 提起公诉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


·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后者是故意的一种,是主观形态。前者是犯罪既遂状态,是客观方面。刑法犯罪故意的一种。事前故意,又称韦伯的概括性故意,是指行为人事先对犯罪事实整体有认识而实施行为的一种故意心态。在事前故意中,判...


·故意杀人罪定义是什么,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杀人这是法律和道德不允许的,杀害他人会受到刑罚处罚。当然杀人分为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两者还是很好区别的,那么故意杀人罪定义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杀人罪定义是什么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二、故意杀...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 一、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方面是并不存在区别的,因为这两个罪名都是自然人可以构成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


·根据法律规定仅有认罪口供检察院会批捕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口供在诉讼案件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刑事诉讼案件当中。在刑事诉讼案件当中,检察院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审查起诉以及批准逮捕的活动。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仅有认罪口供检察院会批捕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仅有认罪口供检察院会批捕吗?...


·犯罪人员销售假药二十万怎判刑
      一,犯罪人员销售假药二十万怎判刑1、销售假药是行为犯,《刑法修正案8》修正了刑法,去掉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个前置条件,卖一瓶假药就入罪。只要有药监部门假药的认定书,没有五万之说,除非是劣药。不过刑罚比较轻,只要服药的人没有造成轻伤害或是重伤害,量刑在三年以下。2、判刑时家里有...


·刑法怎样规定强奸罪量刑
      大部分人都比较关注刑事犯罪的量刑处罚,而这恰恰是由《刑法》统一做出规定的,那么对于强奸犯罪来讲,刑法是怎么规定该罪的量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强奸罪量刑: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


·看具体情况。根据刑法有关规定
      看具体情况。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构成犯罪的条件: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


·两个轻微伤能刑事拘留吗
      轻微伤不可以刑事拘留,只有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才能刑事拘留。因为故意伤害轻微伤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没有其他可能的罪名则不触犯刑法即不犯罪,所以不会取保候审也不会刑事拘留,而是采取行政处罚。当然行政处罚也可能有行政拘留。《刑事诉讼法》第80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抢劫罪有可能缓刑吗,抢劫罪是否能判缓刑
      抢劫罪有可能缓刑吗,抢劫罪是否能判缓刑一、抢劫罪有可能缓刑吗 抢劫罪是否能判缓刑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


·巨大非法集资判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目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标准大约有四种,每一种的判刑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同样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种,而既然也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犯罪人要被判刑,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巨大非法集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巨大非法集资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