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家规定可以剖腹产的情况有哪些

一、国家规定剖腹产有哪些明确的规定? ?


剖腹产是产妇无法完成自然分娩情况下的选择,如宫颈已开,如果出现胎心不好的情况,为了婴儿安全考虑,可能会选择剖腹产、如果医生确定孕妇因某些因素进行阴道分娩可能产生风险,便建议采取剖腹产。

二、国家规定的剖腹产指标 ?


1、胎儿窘迫:

这是由于胎儿缺乏氧气而陷于危险状态,也有可能胎死腹中,倘若心跳少于120/min情况就更危急。

2、胎儿过大:

胎儿体积过大无法经由骨盆腔生产。例如:糖尿病母亲就会有胎儿过大的障碍。

3、骨盆过小:

有些身材过于矮小的母亲因骨盆过小没有足够空间让胎儿经由骨盆腔生产。

4、不正确的胎位:

正确的生产应是胎儿头顶先露出来。而不正确的胎位如臂先露产式(BreechPresentation)、面先露产式(FacePresentation)、枕横位(TransversePosition)等。

5、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患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综合症的母亲,胎儿将无法从胎盘获得足够的营养与氧气,也不能承受生产过程所带来的压力。

6、自然生产过程无法继续进展:

因母亲子宫收缩程度薄弱,子宫颈扩张不足,胎儿无法产出。

7、胎儿未成熟:

未成熟的胎儿会较虚弱,通常胎儿小于36星期,以及小于5磅,可能不能承受自然分娩的压力。

8、胎儿体积比实际月份小:

不健全的胎盘导致胎儿营养及氧气供应量不足结果导致胎儿虚弱,体形比实际月份小。

9、前置胎盘又称低位胎盘若是胎盘附着在子宫部位过低会导致出血以及阻挡了胎儿出生通道。

10、胎盘剥离:

通常胎盘剥离是由高血压或创伤所引起而导致阴道出血的紧急状况。

11、卵巢囊肿:

母亲的卵巢患有囊肿会阻碍胎儿的出生。

12、子宫肌瘤:

母亲子宫患有肌瘤会阻碍胎儿出生。

13、产妇罹患某种病症:

例如:糖尿病、肾脏病等等,对于母体和胎儿都会形成压力。

14、曾经接受剖腹分娩手术者:

这是最普遍接受剖腹分娩手术的指标。因为以前曾接受剖腹分娩因而子宫较易受伤,再决定用CaesareanDelivery可减低子宫破裂的风险。

现在越来越多的孕妇选择剖腹产,也有的选择顺产,可如果实在无法顺产,我们应该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剖腹产的情况来选择,不能盲目的选择哪一种方式,这样对孩子不好,对孕妇的伤害也是极大。所以我们要更加了孕妇剖腹产时所要注意的所有事项,如果遇到什么对孕妇不利的事,我们应求助相关的法律援助。




·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
      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 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 婚姻里的自主权具体是指什么,又包括哪些?父母拒绝向子女提供户口本就属于侵犯婚姻自主权? 婚姻自主权是指婚姻里的双方具有表达自己的婚姻状态,决定自己的婚姻状态的权利, ...


·再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似乎成了这个时代一个热门也时常发生在生活中的关键词,在这个婚姻自由的年代离婚确实不足为奇,但是离婚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倘若再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又是怎样的呢? 1、还是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2、《婚姻法》第十七...


·一、女方协议离婚放弃抚养权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一、女方协议离婚放弃抚养权需要承担抚养费吗?理论上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


·诉讼离婚原则
      诉讼离婚原则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 01 . 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现实中,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是很多的,其中常见的主要就是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上面,然而光是靠《婚姻法》中的规定,显然是不能很好的处理相关纠纷,因此我国最高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下文中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


·第三者可以起诉男方重婚吗?
       一、第三者可以起诉男方重婚吗? 第三者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能够告。必须是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第三者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出轨有私生子算重...


·复婚的条件是什么?
      复婚的条件是什么? 复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


·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对夫妻都是在分居了一段时间后离婚的,此时双方离婚也是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但不管是怎样的方式离婚,都需要对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做出处理。那么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我国现行《民法典》未对夫妻分居期...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属和抚养问题
      离婚孩子归属和抚养问题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