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对于施工单位日常的施工现场,有大量的工作人员,也许会因为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现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但是这种事故在检查质量安全隐患时是可以防止发生的,那么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

(一)安全资料

1、有代签字现象的;

2、未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或"从零工作法"日志记录不全、有虚假现象的。

(二)脚手架 3、脚手板未满铺的;

4、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的;


5、脚手架杆件未涂刷黄漆的;

6、内排架距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防护的。

(三)"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

8、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挂安全带的;

9、安全网内杂物过多的;

10、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不严,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11、基坑、屋面、楼板、阳台、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不严,防护栏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四)施工用电 12、电箱前堆放杂物的;

13、电箱未按规定设置防雨设施的。

(五)起重机械设备

14、塔吊司机证件未存放施工现场的;

15、未设塔吊指挥或指挥联络信号不明确的;

16、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各层卸料平台安全门未按规定关闭的;

17、塔吊、电梯、井架、吊篮、物料提升机等注册登记牌未按规定固定在设备上的。

(六)施工机具

18、搅拌机、合灰机等易扬尘机具防护棚未封闭或封闭不严的;

19、机具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的;

20、搅拌机、合灰机等未按规定设置沉淀池的。

二、文明施工

(一)现场围挡

21、围挡墙未进行美化、亮化的;

22、围挡墙倾斜、破损、不整洁的;

23、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垃圾的。

(二)建筑物围挡

24、密目安全立网围挡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5、密目安全立网破损、不整洁的;

26、密目安全立网绑扎不牢,围挡不严密的;

27、密目安全立网用扎丝绑扎或网扣有漏绑现象的。

(三)安全警示

28、未按规定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的;

29、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镜的;

30、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数量不足、悬挂位置不当的。

(四)临建设施

31、墙板、门窗等破损和未及时修正及不整洁的;

32、温暖季节未按规定安装纱门、纱窗的;

33、宿舍卫生脏乱,未设置统一封闭式餐具柜的;

34、食堂卫生差,炊事人员未穿工作服的;

35、厕所未及时冲刷的;

36、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淋浴室的。

(五)场容场貌

37、施工现场大门口处未设置、使用冲刷车辆设施的;

38、进出车辆冲刷不净、覆盖不严污染道路的;

39、施工现场硬化道路破损、污染严重的;

40、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未按规定设置标识牌的;

41、施工作业区、生活办公区未明显划分的;

42、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未日产日清的;

43、施工现场排水不畅通,存有污水污泥的;

44、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垃圾的;

45、原土、回填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固化、覆盖的;

46、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进行绿化的。

(六)现场防火

47、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集中点的;

48、生活区、木制作区、仓库、变(配)电室、配电箱等易燃场所未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的。

(七)综合管理

49、未按规定开展工地职工夜校活动的;

50、安全员未穿全市统一橘黄色制服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由各种不引人注意的小毛病引发的,这就可能造成人员的重大伤害,也会损失一些经济财产,这也造成了施工方得不偿失。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执行,应该严格要求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隐患,更好的完成施工计划。


·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迫于单位的压力而往往被迫加班。那么,在法律上,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实践中,有些单位不顾法律的规定,不但长期要求其员工加班,而且还不付加班费,那单位的这种长期加班不付报酬的行为合法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根...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仲裁?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仲裁?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广大的劳动朋友们,在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聘用劳动的合同的,但是有时候劳动朋友会遇到在聘用合同约定期限还没有到期的时候想要换一家工作的单位,一般这时候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呢,是否有上限呢...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多久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后员工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如果不打断由于自己的愿望,只要参加了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履行付款义务按照规定为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持有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应当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主动申请就业。在享受再就业服务的同时,可以申请失业保...


·发生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发生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超过时限的,一...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就是水运工程,是我们国家比较重视的工程,因此对于水运工程质量的要求很严格,我们国家有着严格的检验评定标准,那么,我们国家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文章,便是我们整理出来的一些有关于水运工程的内容。 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1.1 ...


·在实践中,即便是大家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单位要自
      在实践中,即便是您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单位要自己加班,就应该有补偿,即给加班费。那么,要是用人单位出于生产需要而安排加班要怎么补钱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安排加班要怎么补钱 按照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般工伤认定的第一步就是工伤鉴定,我们需要知道工伤鉴定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因为工伤鉴定的标准非常细致,所以被分为十级。因为每一年工伤鉴定标准都会有变化,所以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2018即最新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


·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一、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1、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要看单位是在区里注册的,还是市属的企业,根据登记情况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院委员会申请。 2、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