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要求是如何规定的?在工程施工之前,发包方与承包方除了需要签订承包给他之外,还需要制定工程的验收标准,该标准是根据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要求,再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来确定的。在工程完工后,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是不能进入市场使用的。
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总体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②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验收时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包括专业和职称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无规定时可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协商确定。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是指检验批中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检验批也不宜过多补充,后面单独设置了知识点)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见证检验指的是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见证检验已经单独设置成微课,因此不用过多补充)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符合总计划书的规定。在工程验收之前,需要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且已经达到合格的标准,且要求各验收工程时具有一定的职称。在验收时,各验收工程师悬疑片分工协作,提高工程效率,在验收完毕后,需要形成纸质文件。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协议是社会活动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协商方式,规定着双方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类现象,当对于员工有重大事情发生时,需要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此时和公司单位之前稍有不当就会发生矛盾,面对此类事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 (即新劳...


·不知道包工头身份证怎么起诉
      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不是在起诉状中必须写的,所以写起诉状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是不要紧的,但必须将被告的住址或者工作单位写清楚,以便法院联系被告,通知被告参加诉讼。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无论是用人单位也好或者是个人也好,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当遇到违反劳动合同时,我们无论是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从业者,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而违反劳动合同者是否有明确的承担责任划分呢?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在...


·上海集资诈骗公司员工有责任吗?
      为了获取利益,一些人用诈骗的方法来非法集资,占有他人的财产,这时犯罪的行为。公司也会构成集资诈骗罪,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关于上海集资诈骗公司员工有责任吗,下面为收集关于公司等团体集资诈骗行为的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集资诈骗员工有责任吗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房屋施工面积应当如何计算?
      房屋施工面积应当如何计算?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公摊面积指商品房销售中应分摊计入销售面积的商品房中公共建筑空间的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疾病,或者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造成劳动能力丧失的,属于工伤里面的伤残,对于伤残,我国有相关的机关鉴定,我国法律也对伤残的级别做出了规定。那么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2018年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辞退合同期内员工违约金问题 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辞退合同期内员工违约金问题 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工伤鉴定为9级能赔到10万吗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受了工伤以后,就要做准备材料,提交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部门就会根据劳动者工伤情况评定工伤为几级,然后劳动者才能收到赔偿。那么,工伤鉴定为9级能赔到10万吗?下面我们搜集了关于工伤鉴定为9级能赔到多少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鉴定为9级能赔到1...


·办公室工作有高温费吗?
      炎热夏季的到来也就意味着很多工作者将会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效率,还会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岗补贴是非常必要的一个保护措施,高温补贴的规定在相关法规中也详细的说明,那办公室工作有高温费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办公室工作有高温费...


·在我国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
      非法集资您都多多少少听说过,非法集资是一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多样化,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非法集资,其公司所属员工是否会判刑,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的问题作出详细的介绍。一、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1、...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情形有几种1.在培训服务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情形有几种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