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都有哪些规定?

相较于 “童工”一词的广为人知,“未成年工”就显得鲜为人知了些,有些人甚至直接将童工等同于未成年工了。虽然童工的确是未成年人,但是在劳动法上有明确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而未成年工是指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的劳动者,受劳动法的保护。这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合法权益,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都有哪些规定?

一、未成年工的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1、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2、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二、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不管社会进步到哪个阶段,总是避免不了未成年人进入工作岗位,那么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保护,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提供保障。通过相关法规确保未成年工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劳动部颁发实施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存在的。

·9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多少?
      9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多少?工作九年,应当获得九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工作9年无故被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赔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


·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就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也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因此会出现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


·一、劳务派遣能随时辞职吗?
      一、劳务派遣能随时辞职吗? 劳务派遣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因为劳务派遣的员工是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合同的,如果是想要辞职的,应当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是在辞职前的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是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就可以随时辞职,可以随时终止不固定的劳动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入职签劳动合同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更加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会参与到工作中去,用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报酬,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入职的时候需要提供自己的相应证件和材料,进入公司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那么入职签劳动合同吗?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入职要签劳动合同吗 ...


·安康市4类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政策方案
      安康市4类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政策方案 (1)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23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570元的,补足到1570元;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240元的,补足到124...


·劳动法规定孕妇要履行哪些义务?
      如今随着二胎生育政策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很多家庭都已经把二胎纳入了自己的考虑范围之中,但是,大部分孕妇还是要进行正常的工作,同时怀孕期间会对工作产生十分大影响与不变。那么劳动法规定孕妇要履行哪些义务?孕妇又要享受哪些独有的权利?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让您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


·一、解决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解决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很多时候单位还支付赔偿金给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工厂倒闭如何处理,赔偿如何计算
      工厂倒闭如何处理,赔偿如何计算 一、工厂倒闭如何处理 基本程序是:一是破产债权的申报,二是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三是法院认为债务人达到破产条件的,应当作出破产宣告,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倒闭了员工赔偿怎么计算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
      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