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娄底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娄底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各种公路的修建,交通变的越来越便利,修建高速公路常常需要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就需要对被征收土地的一方给予补偿,各地对于高速公路征地的补偿都不一样,需要参考各地具体情况而定,那么娄底市2017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在下文中将带来具体介绍。一、征地拆迁有关标准的规定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误差不超过3%。3、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4、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办发〔2005〕47号、湘政办函〔2008〕159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基本农田面积按耕地面积的89.47%确定。其他地类按湘政办发〔2005〕47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5、房屋拆迁补偿及地上附属设施、零星果木的补偿按娄政发〔2008〕3号文件执行。凡地上附属设施由业主恢复功能的不予补偿。6、退耕还林土地的补偿费:先按旱土年产值的16倍计算。如省人民z府有新的补偿政策,按新标准执行。7、房屋拆迁安置标准:房屋拆迁安置的新宅基地按照娄政发〔2008〕3号文件的规定,异地新建的,按占多少还多少,每户建筑占地面积最多不超过 180平方米的标准确定。其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及基础工程费,按娄政发〔2008〕3号文件标准执行,由业主与各县(市、区)包干,市指挥部协调。宅基地报批及办证费按1500元/户的标准,由基层国土所统一办理。8、还塘(不含人工修建水库和大型水库)包干费标准:对征收的水塘,按照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由被征地村组自行造塘。另增加3元/平方米为个案处理费,由各县(市、区)包干使用。9、移葬坟的补偿标准:按照娄政发〔2008〕3号文件标准补偿。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款的拨付补偿费、工作经费、用地管理费分开立帐、专款专用。各项费用由业主单位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进度拨付至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专户,市指挥部再拨付至各县(市、区)指挥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由各县(市、区)指挥部拨付至国土资源部门的“两费”专户,再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各县(市、区)指挥部直接支付给被拆迁户。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1、临时用地的管理: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已经批准的,不再重复报批。需新增加的临时用地,由施工单位提出用地申请,简化程序,由各县(市、区) 人民z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应依法报批。临时用地需占用耕地的,第一年按单位年产值标准加青苗费进行补偿,之后每年按单位年产值标准补偿。期满后,由业主单位复垦。2、红线外边角余地和房屋的补偿:征地红线外的边角余地和房屋,经核实确属不便于继续耕种的土地和影响居住的房屋,由业主单位参照本次征收标准进行补偿、安置。3、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4、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征地拆迁的全程有效监督,预防违纪违规不良行为的发生,特别要加强对补偿安置标准及资金流向、使用的有效监督。上文中详细介绍了娄底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征收的土地补偿多少要根据土地的性质来决定,可参考上文中的介绍。高速公路的补偿除了对土地本身的补偿,还有对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人员的安置费用等,补偿费用由各县或者各市区直接支付给被拆迁的一方。


·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由于政府有祁阳市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征用、征收属于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故而祁阳市相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对征地行为加以约束,借此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该征地补偿补偿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祁阳县人民政...


·广东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


·为什么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
      为什么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们知道,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的,那么就是说,使用集体土地拥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时候因为某些原因我们要进行贷款,我们会发现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这是为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


·盖厂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盖厂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盖厂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擅自建厂房是属于违建行为,无法办理环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


·土地使用权被征收有补偿吗?
      土地使用权被征收有补偿吗?首先,《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应当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上述条文中所提到应当对土地使用权者进行补偿并没...


·?不当出生案件中小孩的诉讼地位怎么定义?
      ?不当出生案件中小孩的诉讼地位怎么定义? 应当将小孩列为不当出生诉讼案件第三人,理由如下: 一、小孩不是原告。 首先,如前所述,过错医疗行为本质上侵犯的父母的优生优育选择权,而并未加害于母胎。 其次,“过错医疗行为”发生时,小孩尚未出生,胎儿属于母亲身体的一部分,其并不具...


·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什么?
      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什么?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具体内容我们在正文中展开说明。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


·新本的的土地使用证是否是根据旧有的发放
      一,新本的的土地使用证是否是根据旧有的发放土地证是根据土地批准文件,由用地者申请发放的。一般申请领土地证的,应该是尚未有土地证的,故,不会根据旧证发放。旧土地证,如果遗失,申请补发新证,维持原证的内容维持不变。《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了推进大型项目的建设比如产业园、铁路,或着变更城市规划方向都少不了需要征收土地。拆迁征地在我国属于常见现象,国家为此也制定了相关条例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地方政府也根据国家的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征地管理条例。那么,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限制年龄吗?
      土地使用权限制年龄吗?自古以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是在土地上面完成的,所以土地对于人民来说至关重要,在我国,无论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好的土地使用证都是有使用年限的,这一点您都知道,但是土地使用权限制年龄吗?对于这一点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为您...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时代在不断的进步,科技持续不断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局限于地区。为了自身职业的发展,许多人选择外出工作。交通的便捷,距离不再是大问题。但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与长期分隔两地也不无关系。那么,若夫妻在不同地区,在外地要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呢?接下来,将和您分享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