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结合自己对事故承担的责任,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很多人并不清楚交通事故中可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主要是涉及到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而在造成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的情况下,涉及的赔偿项目又是不一样的。当然,同样的情况在不同的地区,由于当地规定的赔偿标准不同,也会导致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有所差异。


·指示交付是否使用善意取得制度?
      指示交付是否使用善意取得制度?指示交付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善意受让人由于相信无处分权人享有处分权而与之交易,这就要求无处分权人对标的物有权利之外观。在实际生活中,若无处分权人没有实际现实占有标的物而欲同善意第三人进行交易时,其必定会提供证明自己享有标的物...


·一、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的?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儿童天性好动,在车辆密集的地方,交通事故是其意外伤害的一大推手。儿童遭遇交通事故后,尽快的确定赔偿责任非常重要,这样可以使家长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赔偿。我国道路交通法对交通交通责任划分有明文规定,那么儿童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一起做个了解。 一、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患者伤情的办法具体如下: 1、首先抢救伤员 如果受伤方伤情严重的话,那么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先拨打120急救电话,仔细描述清楚事发地点,随后尽自己的可能抢救伤员。 2、报警、报保险公司、设立危险警...


·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
       拥有一辆私家车是一件好的事情,但是同时也带了一些危险,比如交通施工,那么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这个赔偿范围不包括营养费包括伙食费护理费,而交强险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的保险,以下的内容会详细解释这些内容。 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 交强险即机动车...


·未交社保可申请劳动仲裁吗
      不可以,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


·法院怎么判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办?
      法院怎么判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办?法院判交通事故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来进行判决,包括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并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的三到六个月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的三到六个月,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体的程序如下:1、伤残鉴定的申请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书应...


·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开发商修建房屋自然是为了通过房屋来换取相应的对价,这样可以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然而对于开发商修建的房屋,要想上市交易的话,则还要达到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


·汽车刮蹭怎么处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汽车刮蹭怎么处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汽车刮蹭在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当开车上路的时候,尤其是新手,特别容易发生车辆的刮蹭问题,如果不幸车辆发生刮蹭,你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吗?对于汽车刮蹭怎么处理的流程,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汽车刮蹭怎么处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刮蹭既然是难免的,如果是不...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 (一)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能协商的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三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