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假释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司法实务中,我国规定了一些比较人性化的制度,就保护缓刑、假释以及监外执行等等,针对不同的制度,罪犯或者犯罪分子要想适用的话,这都是需要先满足规定条件才行的。那其中假释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呢?而假释与监外执行又有哪些不一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假释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与缓刑不同。两者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都有一定的考验期限,都以发生法定情形为撤销条件。但两者也存在许多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适用缓刑的根据则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适用的时间不同。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作出的;缓刑则是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的。
(4)不执行的刑期不同。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地不执行;缓刑则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
二、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与监外执行也存在以下几点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择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犯罪分子。
(3)收监条件不同。假释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生法定情形,才能撤销;监外执行则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情况收监执行。
(4)期间计算不同。假释犯若被撤销假释,其假释期间不能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监外执行的期间,无论是否收监执行,均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就包括适用对象、根据、时间以及不执行的刑期的不同,大概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当然,不管是适用缓刑还是假释,要是不满足规定条件的话,那自然肯定就是无法获得相应机会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2023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贪污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也就是时候此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前不久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贪污罪的量刑做出了修改,那现在犯贪污罪的一般是怎么处罚的呢?我们带来贪污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


·延长拘传的步骤有哪些?
      延长拘传的步骤有哪些?延长拘传由司法对犯罪事实认定后作出决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怎么量刑?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怎么量刑?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是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化妆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怎么处罚?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怎么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说,出现了损害结果,也能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


·醉酒驾驶最高刑罚是多少
      醉酒驾驶最高刑罚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


·职务侵占罪报案管辖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报案管辖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当公司发现有职员侵占公司财产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


·非法集资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在商业活动中,常会由于资金不足而无法继续运营,这种情况下就集资就显得尤为重要。但集资行为如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操作,则会构成非法集资罪。如果造成非法集资,什么条件下非法集资不构成犯罪行为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罪的构成条件和立案标准。 一、非法集资的概念 集资,国家通过金融...


·走私武器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


·2023最新广东抢劫罪量刑标准
      由于最高法在2017年初的时候出台了最新的常见罪名量刑意见,因此各地也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紧急的对相应的常见罪名量刑作出了修改、调整,不过此时的调整很显然是在最高法量刑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的,如果有越权的行为则就会导致作出的量刑细则无效。下文中我们带来广东抢劫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


·广西现在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广西现在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甲基苯丙胺...


·新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有哪些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给刑诉法的执行和运转带来了健康活力。刑诉法补充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概念,即在办案过程中,需要收集证据。本文就针对新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供您参考学习。那么新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刑诉法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