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按照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租户和农民。我国人口众多,并且出于不断增长的趋势中,因此土地在我国属于稀有资源,更应该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2)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以上就是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的基本格式。我国土地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但无论是怎样转让,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的要求,撰写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资源比较稀缺,所有租用土地的人就更加应该合理利用土地,使土地得到更好的开发利用,不被浪费。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25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政府征收土地,并不是一拍桌子就可以决定的事情。首先,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制定相关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指导土地征收工作的进行;其次,因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制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也会有所差异。以广州为例,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广州...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侦查期间异地羁押是可以的,异地临时羁押手续如下: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


·土地使用权的到期缴税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到期缴税的规定是什么我国人民在这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都是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并且交纳相应的税费,才可以合法的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对于土地使用权交税的相关问题并不清楚,所以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的到期缴税的规定是什么?您可以一起来学习一下。 ...


·国有土地使用证个人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在城镇地区的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但是为了防止土地资源被荒废,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此后,为了防止其他的民事主体就土地的所有权主张权益,会按照国有土地使用证个人的办理流程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土地使用证》是非...


·云南水田征地补偿价格
      云南水田征地补偿价格 这几年来,国家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征收水田,当然了征收水田之后会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对于大多数被征收土地的人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就是水田征地补偿的价格。征地补偿价格毫不夸张的说,影响着他们以后生活质量,他们会根据补偿价格选择从事什么样的职业,从而更好的安排以...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土地只有六类土地一种:六类区片区片范围:金山街道、江南街道、西郊街道、三角镇、长沙镇、城北镇、西阳镇。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养殖水面;4...


·政府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是怎样的?
      政府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是怎样的? 一、政府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   1、《土地管理法》   我国现在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37条有讲到,耕地是不可以闲置的,如果个人有出现闲置耕地的行为,并且抛荒弃耕年限已经达到连续两年这一硬性规定,那么村里的发包方可以...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大中城市的房价也一年比一年高,普通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大中城市的房价也一年比一年高,普通的打工一族薪资的增长速度已经远远赶不上房价的增长速度,攒钱买房只能让你越攒越穷。再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许多人就选择租售的公寓,获得一段时间内公寓的使用权。但你知道功与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么?将为您解答。一、公寓式住宅的产权...


·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车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因为其方便快捷许多人去外地时会选择自驾的方式,但是在外地毕竟是陌生的环境,对道路情况和交通情况都不了解,因此常常会发生异地违章的情况,而后在回到原地之后才发现有违章情况,这时应该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一、怎么处理...


·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现在,对于宅基地的概念人们越来越熟悉了,但是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仍然有许多,其中,作为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很想知道: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地解答,希望您能仔细阅读得到您想知道的答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