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

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工程建筑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的东西是方方面面的,如果在施工建设的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后果往往不堪设想,对于工程质量事故会根据实物结果进行等级划分的,那么,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呢?接下来,我们就带领您来一起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工程事故等级划分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工程事故等级主要是根据造成损失严重程度来划分,一般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建设工程事故主要分为4级,不同的等级都有相应的造成损失规定。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电力工程项目都是比较大的工程项目,而且对于电力工程的质量要求也是非常高的,如果电力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验收不过,那么就很容易发生电力工程质量的事故,发生事故后果就很严重了。那么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 2、岗位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期限问题 5、农民合同制工人转为非农户口后应变更劳动合同 ...


·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事务是由劳动部门管理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伤认定办法也会随之定期更新。那么,有人就会问了,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


·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一、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造假后果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造假后果是什么 1、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 2、对伪造证据的,可以另案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三十七条 仲裁庭对...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定额,通常是指在特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 二、劳动...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能交付使用,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后验收合格才能交付给建设单位。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


·一、离职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一、离职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离职时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