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说到债权债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具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其实在我国的民法中,对于债权债务都做了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债权便是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的他人做一些行为的权利,而对于特定的他人来说这边是债务,那么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呢?
一、分公司债务与总公司关系
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2、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3、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二者承担连带责任。4、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法院审判中只有分公司作为被告人,总公司不参加诉讼。但在执行过程中,若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对方还可申请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总之,对分公司产生的债务,只要没过诉讼时效总公司最终还是要承担分公司债务的。这也是《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目的所在。
二、总公司债务与分公司关系
对于总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在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总公司的债务。这一点虽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但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直接推理出来。
三、分公司的债务与其他分公司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可见,总公司下有多过分公司的,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公司的债务,其自身财产不足清偿的,可由总公司清偿,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也不足清偿的,可用其他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该分公司的债务。不少人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其实债权债务关系主要还是司法上的债权债务的关系,而且债权和债务之间也确实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且如果没有债权的话,那么就不可能出现债务,当然如果没有债务的话,那也就没有什么债权可言了。


·校园贷款有什么危害,大学生网贷怎么解决?
      校园贷款有什么危害,大学生网贷怎么解决?????? 当今社会,网贷已经成为了一种风尚。就大学生而言,或是不满足于家人每月给自己的生活费,或是为了满足自己创业融资需要,很多大学生都选择了校园网贷。但网络有很多乱象,致使很多人欠款太多而无力偿还。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大学生网贷怎么解决的...


·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有用吗?
      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有用吗?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不一定有用,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


·如何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
      如何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 一、如何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 合同一旦订立生效,对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法律拘束力。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若再任由合同约束,势必影响守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履约利益。就像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双方不及时分道扬鏣,对当...


·欠钱一年了不还怎么办?
      欠钱一年了不还怎么办?欠钱一年了不还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以及进行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三年主要是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但,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请求权仍然享有,人民法院...


·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
      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经常会发生资金往来,很多人碍于面子,不会签署借款合同。大部分借款人都会及时还款,但是也有的人赖账不还。遇到这种情况,人们应该通过正当途径追偿,不得超过法律的底线。那么,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


·高利贷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高利贷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高利贷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当事人寄希望于签订的合同,想通过高利贷借款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高利贷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区别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区别 一、公司(企业)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


·借条诉讼时效中断如何重新计算?
      借条诉讼时效中断如何重新计算?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


·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一、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 在各银行信贷规模仍延续2012年偏紧状态的当前,建行中山分行向本报称,该行在国内保理等供应链融资业务方面安排了充足的信贷额度,并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从审批到办结实现了一天化流程作业。 所谓的供应...


·有哪些清理债权债务的措施
      对于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需要以下几个思路进行考虑:1、依法进行清楚拖欠,从实际情况出发;2、让财政入重新焕发活力,最固定资产进行统计。债权清理原则需要循序几下几点:盘存资产,回收资金,依法行事,综合清欠,债权管理和经营分开处理。二、债权清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1、偿还协议需要重新...


·还款后诉讼时效中断需要重新计算时效吗?
      还款后诉讼时效中断需要重新计算时效吗?还款后诉讼时效中断不需要重新计算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