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关吗?

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关吗?
长辈在离世之后作为晚辈的不仅要处理长辈的后事还需要对长辈的遗产进行处理和分割,而长辈在去世之前的所持有的土地此时如何继承就是一个和重要的问题了,但是土地的性质直接影响到晚辈是否能够继承,所以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哪些呢?这就和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哪些?

(一)继承法规定,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1、承包经营权,但是收益可以继承。

2、与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财产权。

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而国务院1990年5.19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继承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正在日益减弱,并且伴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土地承包经营权越来越成为农民可以实际支配的一项财产权利。允许土地承包权的继承,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对承包地投入的连续性和持久性,也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否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或者部分否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的观点,都是与现实需求不相适应的,并且造成了对相应继承人继承权的剥夺。我国的法律已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以转让、转包等形式进行流转,如果法律不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或者只允许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那么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被继承人将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以转让、转包等形式流转给其继承人,或将流转所获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那么将达到与继承同样的效果,使相关法律规定行同虚设。

《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条的客体主要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即现行法律承认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985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可见,我国继承法并不排除承包权的继承,只是设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法律明文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1993年7月2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就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满足了《继承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的前提条件,并予之衔接,使农民真正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这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提供了法律依据。

另外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在新颁布的《承包法》和《物权法》中都没有否定,并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地位已经确立,物权本身就具有可继承性,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应该是为法律和现实所接受的。

在继承法中,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所以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规定了如果被继承人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资源,那么继承人就不能进行继承。而且其中像是土地的承包权也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带来的收益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一、财产夫妻共有与不动产抵押登记 办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时,贷款银行首先要判断抵押物权属状况。在我国不动产权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登记部门要询问申请人拟...


·征收土地与补偿协议怎么写?
      征收土地与补偿协议怎么写? 一、征收土地与补偿协议怎么写? 征收土地与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为了发展.事业,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南临 ,西临 ,...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一、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征地拆迁通常会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一来二去,为了商量补偿金并达成一致需要一定的协调工作。政府如果确定了必须征用某个地块并需要对在住居民进行拆迁组织动员,一般会与第三...


·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需要通过一定的合法途径来获得的,如果获得了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土地上进行一些营利活动或者其他的活动都是允许的。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国家为了一些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利用我们的土地。那么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现有的土地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仅是城市需要拆迁,很多乡镇也面临着拆迁的问题。现在很多乡镇都在建设,但是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也是有很多规定的,并不能随意征收拆迁,您还是应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一、经研...


·如果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如果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近年来,民事诉讼纠纷越来越多,人们因为各种琐事和纠纷而将当事人告上法庭,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尤其多。民间借贷的门槛低,利率高,逐渐成为很多人的选择。但是也有一些人陷入高利贷的泥淖,从而还不起债务,而被告上法庭。那么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承租土地使用权和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承租土地使用权和租赁土地使用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承租土地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向土地所有者租借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给其一定的租金。而土地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把自身的使用权租给第三方使用。承租土地需要从土地所有者处获得,而租赁土地使用权只需要支付给土地使用者相关的费用。那么,承租土地使用权和...


·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我们都知道对土地的使用有商业用地,农业用地,住房用地,可能很少听说综合用地吧,其实综合用地就是同时具备上述用途中的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接下来就具体了解一下什么叫做综合用地以及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一、什么叫综合用地 综合用...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是没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