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确定该如何确定?

在生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定是劳动者为雇主付出劳动能力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劳动者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如果劳动关系确定没有合理地确定下来,很容易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发生冲突,更甚的是给劳动关系的稳定带来消极的影响。所以接下来本文会为您详细解答劳动关系确定的相关事宜,请您往下阅读。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认定应从是否接受单位管理、是否按照单位指令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劳动者的工作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方面综合判定。

二、劳动关系如何确立

法律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1、《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主体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七条【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在招聘用工的行为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确定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一环就是需要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才能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发展。希望本文的解答能为您解疑,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上咨询我们的律师。

·退休员工辞退要提前多少天
      退休员工辞退要提前多少天?公司不能提前辞退快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员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权虽然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在本质上仍属于债权,不论担保物权还是债权都应受到时间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


·苏州工伤鉴定流程时间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苏州工伤鉴定流程时间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流程 1、...


·工程施工三方合同代扣材料款税务合规吗
      合理,甲供材料就等于是你们的工程款,所以要开具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代扣税款并木有增加他们的成本。一般如果是甲方代扣,那么合同价款比不代扣要小,差额是税款。《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


·由于北京工作机会多,吸引了大量外来就业人员,其中很多人是通过
      由于北京工作机会多,吸引了大量外来就业人员,其中很多人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就得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有些人并不认真看合同条款就签了,导致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自己处于不利地位。那么如何写好租房合同?下面我们结合一篇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详细给您做个介绍。 北京房屋...


·19年工龄被辞退的赔偿是多少?
      19年工龄被辞退的赔偿是多少?赔偿12个月的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


·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受伤后,若想得到经济赔偿,是需要向当地的有权受理鉴定请求的机构,提出进行工伤鉴定的请求的。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出鉴定结果,也即工伤等级,不同的伤情可以被鉴定为不同的等级,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的相关信息。 一...


·在厂里晕倒算不算工伤?
      在厂里晕倒算不算工伤?在厂里晕倒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仅仅晕倒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宁夏十级工伤能赔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将依法享受下面的待遇,一般包括:1、工伤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用。3、外出就医交通、食宿费用。4、康复治疗费用。5、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此外,十级伤残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工伤基金承担。本人工资标准是以12个月的...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就应该严格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就应该严格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要是有一方违反了法律中的规定,那么就会被追究责任。那到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什么责任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什么责任 ...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