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拆迁征地补偿款归谁?

法律规定拆迁征地补偿款归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现有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所以现在的拆迁越来越频繁。如果拆迁的话,相关部门就会对拆迁的住户进行补偿。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那征地补偿款归谁?一、征地补偿费用归谁所有?在我国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应给被征收对象四部分补偿费用,分别为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应归所有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本律师在讲座(八)已详细阐述,在此不再赘述,对于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属谁所有及如何分配,全国各地的很多老百姓都不清楚,因此,在实际征地拆迁中产生了很多矛盾和纠纷,所以,本律师就该问题特作本讲座供全国的被征地和被拆迁户参考。首先说征地补偿费,全国各地很多老百姓经常向本律师反应,在地方经常因为征地补偿款问题引发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导致该矛盾频发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某些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未明确公示征地补偿标准、未公示征地补偿款归属和分配依据,未按法定标准补偿、违法截留补偿款等。那么征地补偿款到底应归谁所有呢?对此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讲到这有村民会问,既然法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集体所有,那我们农民的承包地就白白被征去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国家进行发展建设必然要征收集体土地,但是,在征地的同时国家也通过各种方式明确规定,要使被征地农户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基本生活有保障。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5条规定,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定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以上规定说明,在我国土地补偿款应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合法合理分配土地补偿款,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定。比如,福建省的地方性法规就规定要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江西省规定要将土地补偿款如数支付给被征地村民。其次说一下安置补助费的归属问题,安置补助费在征地实践中也会碰到像土地补偿费同样的问题,比如某些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未明确公示安置补助费标准、未公示安置补助费归属和分配依据,未按法定标准补偿、违法截留补费费等。那么安置补助费到底归谁所有呢?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另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不管是城镇拆迁还是农村拆迁,土地使用权在谁手里,那么征地拆迁的补偿就在谁的手里,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就能拥有土地的拆迁补偿,所以您不用对征地补偿款归谁太过纠结。但是有一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农村土地承包户虽然没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能获得一部分的赔偿。


·一、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


·2023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关于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当中的重点的项目内容就是关于道路的维修,因为道路维修的话,涉及到一些交通的安全问题,所以非常的重要,如果涉及到道路维修,那么就涉及到一个征收土地问题,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


·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一、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喂5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的程序是什么?(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


·开封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开封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如今农村征地变得越来越常见,因此,很多的农民最关心的就是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征地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那么开封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


·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
      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 一、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表。 2、缴费职...


·重庆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之所以现在地区之间的人口能够快速的流动并且在此过程中能够拉动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因为交通工具的发展,但是诸如铁路的修建是需要很多的土地而不得不占用人们正在使用的面积,但是这样势必会对土地使用者造成很大的损失。那么,重庆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重庆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对...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是怎样的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是怎样的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


·黄冈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黄冈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产权交换式补偿和货币补偿。一类土地区片区片范围:赤壁街道办事处、东湖街道办事处、黄州科技经济开发区。补偿标准:耕地:43560元/亩;菜地:47916元/亩;果园:47916元/亩;茶园:47916元/亩;精养鱼池:47916元/亩;林地:3049...


·离婚必须回登记地办理吗
      不一定。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协商离婚,或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协商离婚,不能协商的请求法院判离。起诉离婚的话在被告住所地起诉,住所地即户口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五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