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申请工伤法律援助的时长多久能下来?

申请工伤法律援助的时长多久能下来? 一、申请工伤法律援助的时长多久能下来?
(一)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
2、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3、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二)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6、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7、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8、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9、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10、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一)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二)一般条件。确因经济困难(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为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三)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肓、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处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实施方式有哪些?
(一)涉及下列法律事项,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肓、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实施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如果确认自己是在工作之中遭受到的意外,此时申请工伤法律援助的时长一般都是在十五个中昨日之内,因为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受到申请人的申请之后,会对申请援助的事项进行审核,如果通过了审核那么就会对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而且还会对其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但是即使没有通过审核,也会书面通知当事人的。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一、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了审理结束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的,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毕业生、用人单...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一、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包含加班费吗?用人单位在计算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的收入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经济补偿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走在大街上,会看到有很多建筑工程在施工,他们在施工完成后会成为一幢幢的高楼,这也显示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变化。在这些建筑工程的背后少不了有很多的监督管理,国家为了治理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出台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质...


·员工做私单可以报警吗
      员工私自接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是一种常见的工程类型。我们知道,各类工程在完工之后,都是需要先进行验收,才能进行交付使用的,有时还需要聘请评定方进行评定之后爱会支付价款,故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也是需要进行验收的...


·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一,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合同到期,双方合同关系终止,你可以直接不去上班。但是一般来说,应当先完成工作的交接,就可以不去上班了。 合同到期提出离职 1、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用邮件的方式辞职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证据的作用,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谁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谁组成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并送至员工处双方签字确认,那么如果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如果解除理由是合法的,可以通过仲裁判决合同解除,在这里,我们将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为您阐述这一问题。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试用期吗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工作日上班以外的时间加班,加班费会按照正常工资的1.5倍进行支付,休息时间加班也就是周六周末回按照平时工资的2倍进行支付,节假期的也就是过年、国庆节或者是元旦等节日上班,会按照平时工资的三倍支付。一、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