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总有一部分人,妄想不劳而获,以坑蒙拐骗的方式来获得金钱收入。随着国民经济的改善,人们的钱包越来越鼓了,观念在进步。把钱存进银行已经不是现在人们选择的唯一途径了。越来越多的人利用闲置金钱进行投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的含义与构成要件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合同诈骗罪的含义与主要表现行为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合同”主要是指经济合同。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发徒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五种行为: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该犯罪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市场秩序,该犯罪行为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

2、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不论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牟利,只要触犯了法律,那就是违法的,不是赚钱的正常途径。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两者都是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资产,区别在于,集资诈骗罪还影响了国家金融市场,而合同诈骗罪影响的是经济市场。如果还需了解,请继续浏览下的延伸部分。



·一、什么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一、什么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签的兼职类型的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


·合同违约诉讼费计算依据是什么
      合同违约诉讼费计算依据是什么?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费按照标的额计算: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如何计算合同中的实际损失?
      如何计算合同中的实际损失(一)、实际损失: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1,直接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2,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循一定的合同履行原则,这些履行原则一般在合同中是有规定的,那么,要是针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原则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内容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谁拟定?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谁拟定?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


·约定合同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约定合同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一、约定合同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1、在签订租赁、买卖等合同时,最好不要有我方的违约处罚条款出现;对方要求约定,尽量只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明确具体的内容。 2、关于计算违约金的计算基数。合同中往往约定以合同总额为基数计算违约金,以至于即便只有小额款项未付...


·什么样的买卖合同无效?
      不管什么样的合同,在出现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合同将会被确认无效,买卖合同亦是如此。具体来说,什么样的买卖合同无效呢?如果合同无效将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甚至会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在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时怎么办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


·司法解释上什么是试用合同?
      司法解释上什么是试用合同?试用合同,是指在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假如员工或用人单位想辞职或解聘员工时,双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则需证...


·商业合同质量诉讼管辖怎样规定的
      商业合同质量诉讼管辖怎样规定的1.当地的人民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赠与合同撤销权时效的介绍
      赠与合同撤销权时效的介绍 一、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 (1)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撤销条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时效: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院不保护。 (2)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条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表决内容违...


·第三人起诉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起诉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因其不承担合同上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