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
近几年,我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害,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国家赔偿法。人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可以申请将该国家机关诉讼至法院,由法院立案审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
(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八)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九)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
第二条
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或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予以审查立案。
第三条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赔偿请求人以邮寄等形式提出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登记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申请的时间自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本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三)有具体的申请事项和理由;
(四)属于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第五条
赔偿请求人对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的是否赔偿的决定不服,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有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是否赔偿的决定书;
(二)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未能在法定期间行使请求权的情形除外。
第六条
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被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
(三)有具体的申请事项和理由;
(四)属于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五)有赔偿义务机关已经收到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或者相应证据;
(六)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未能在法定期间行使请求权的情形除外。
第七条
赔偿请求人对行使侦查、检察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经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仍不服,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有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
(二)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未能在法定期间行使请求权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被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是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
(三)有具体的申请事项和理由;
(四)属于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五)有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已经收到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或者相应证据;
(六)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未能在法定期间行使请求权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立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赔偿请求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属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还应当同时向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国家赔偿申请书或者《申请赔偿登记表》副本。
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对复议机关或者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不予受理的文书不服,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予以审查立案。
经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错误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必要时也可以交由复议机关或者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即行废止;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在实践中,公民的权益遭到侵犯的案例并不少见,公民只有了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才能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国家赔偿中,包括了刑事赔偿与民事赔偿,这两种国家赔偿都有各自的立案标准,公民在平时可以进行适当了解。
·如果有一方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
现在有很多家庭面临离婚,抚养费的问题随之而来,有些家长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也会发生。那么有人则有疑问,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对孩子不造成更深的伤害,法律对此有详细规定,想了解的人可以继续关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
不会判刑。《婚姻法》第...
·一、离婚探视权的规定时间是什么?
一、离婚探视权的规定时间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开庭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 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怎么找证据比较有利?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怎么找证据比较有利?第一,关于双方经济条件、身体状态的取证。抚养孩子必然涉及到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系列费用的支出,那么取证证明自己收入情况、身体状态比较优越,对抚养的争取有极大的好处。尤其如果对方身体患有传染病等不适用抚养孩子的疾病,那对己方争取抚养权就十会...
·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怀孕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怀孕判几年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怀孕判几年?
涉嫌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
·离婚财产纠纷当庭宣判吗
现在夫妻离婚发生财产分割纠纷选择去法院起诉解决的越来越多,因为您都相信法院审理案件的公平公正。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最后阶段,就是宣读判决书,离婚财产纠纷当庭宣判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纠纷当庭宣判吗
离婚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当庭宣判,需要结合案件...
·离婚女方孩子抚养该如何进行争取
离婚女方孩子抚养该如何进行争取
在生活当中,如果有孩子的家庭要离婚的话,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对孩子已经造成了感情上的伤害,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在离婚以后双方更不愿意放弃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尤其是作为女方来说更是如此,因为我们常说母子连心,大多数女方肯定不想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我们就为...
·法院起诉无效婚姻收费吗?
法院起诉无效婚姻收费吗?法院起诉无效婚姻显然是需要收费的,涉及的财产不多的婚姻无效案件需要几百元左右,涉及到财产数额较大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性质属于非讼案件,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适用特别程序更为恰当。无效婚姻属于违法婚姻,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给予打击,适...
·一、 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 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所需手续
随着国家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出国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很多人会选择去国外工作、发展甚至定居。在国外生活有时可能难免会邂逅一段姻缘,那么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需要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中国公民在国外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原因?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原因有哪些
(一)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二)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