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为了生计,自行创业开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开了公司之后想要给公司改名字,就需要写一份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用来告诉公司的其他合作伙伴,只有这样才能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关系。那么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带你一起学习一下吧。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将“XXX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XXX公司”。

二、公司业务说明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届时原公司的所有业务由名称变更后新名称公司统一经营,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 承诺保持不变。

三、公司的其他说明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 公司名称。

格式如下:

公司更名通知函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XXX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XXX公司”,届时原公司“XXXX公司”的____业务由XXXX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XXXXXXX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变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 申请书、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公司章程、 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 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 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 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 。

上文是一个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相信您已经了解了。对于一个好的公司,有一个好的名称也是极其重要的。但是只要是通过合法程序更改的名字,一般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更改名称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避免给公司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1、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及账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


·注会公司法股东除名是什么?
      注会公司法股东除名是什么?我们知道我们的国家经济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强国,而公司企业也在近几十年来飞速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公司企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非常严格,保障公司企业的正常发展稳定发展,那注会公司法股东除名是什么?下面...


·公司法人去世了注销重不重要?
      公司法人去世了注销重不重要? 我们您都知道,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公司,在有了公司法人之后才可以正式开始运营。但是,如果公司法人退休或者不幸去世,要不要对公司法人进行注销呢?公司法人去世对于企业来讲,无疑是当头一棒,那么,公司法人去世了注销重不重要?我们一起来看...


·关于律师能否作为公司法人代表
      关于律师能否作为公司法人代表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应担任企业职务,参与企业的管理,从事经营性活动。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专职律师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定业务...


·分公司法人责任承担可行性有多大?
      分公司法人责任承担可行性有多大分公司法人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


·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
      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总是会存在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不适用的地方,我国的新公司法也是如此。存在的问题的影响可大可小,但是都必须给予高度的关注。那么,在实际的基础啊上,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吧 一、新公司法中存在...


·公司成立流程有什么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2、确定公司住所;3、形成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4、刻私章(刻法人代表和其他股东的私章);5、办理验资(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银行询征函”选择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6、办理...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及其应对方法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及其应对方法 说到并购海外企业,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们要好好把握,但是,任何事情都是具有两面性的,我们也要好好应对她带来的风险。那么,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一、 公司雇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 公司雇员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适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资金,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回购股份,但是当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需要时,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回购股份申请。股份回购注销也是一种员工激励手段,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那么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下面这篇文章...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