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企业破产的事情大量存在。在破产的整个流程中,破产环节是个重要一环。完成了清算,就代表企业正式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总的来说是一种执行制度,但是又不同于民事执行,有其自身的特点。那么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下面请看本文的总结概括。
一、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
破产清算是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它与相关的民事执行制度相比,具有也下特征:1、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所以需要强制执行。而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公平解决债务清偿问题。在民事执行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和债权人主动行使权利,而在破产程序中,因个别债权人的单独执行或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自动履行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反为法律所禁止。2、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破产清算则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前者的目的只为债的个别清偿,而后者则更强调清偿在债权人间的公平,解决多数债权人之间因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而发生的矛盾。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与执行,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将终结其商事经营活动,并使其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而民事执行的范围则仅限于与所执行债务相关的财产,且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问题。此外,民事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的执行,而破产程序中执行的对象仅为财产。
二、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综上所述,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其实就是对企业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在企业破产环节中,通常存在多个债权人,并且每位债权人都会受到公平对待,而债债务人,则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这些都是破产清算的特性。走完破产清算环节后,没有得到清偿的债权,也就没有了清偿的机会。


·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之后,破产的债权是一个重要点。如果没有这个东西的话,就不能获取公平受偿的债务权利。那么我们先了解一下破产债权的范围。公司破产宣告前的几种情况。一是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放弃了优先接受偿还的债权,二是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的物品价值是低于、不够债权总额的,不能接受偿还的债权,...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一、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


·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人怎么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人怎么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


·老板宣布破产不发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企业破产对员工的利益会造成损害,同样地,那么在房地产领域,房地产公司破产也会对业主的利益有影响,那么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呢?下面,的我们将就该问题为您仔细地解答,请您参阅。一、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将对业主...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


·破产企业劳动纠纷是否先仲裁后起诉?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仲裁前置虽然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性程序,但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企业破产法》对各类债权的清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时,劳动者提出劳动债权的给付请求,裁决机关已不能裁决破产企业限期支付相关债权,而是确认劳动者对该破产企业享有相应的劳动债权,而后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依法...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债务之后,如果无法还款的也就无能为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 1、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2、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


·破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干嘛的?
      破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干嘛的? 破产管理人是指企业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领导下对企业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收到法院的监督和管理,那么对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您有多少的了解呢?就带您了解一下破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吧。 一、破产...


·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
      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 每一家公司的经营都涉及都很多的债权债务,如果公司因为各种问题宣布破产的,成立的破产清算小组就需要对公司的一些费用进行清算和支付,一般情况下对于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不清楚的,可以参阅一下我国的破产案件的相关规定,里面对于破产清算的费用以及破产清算费用的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