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原来城市规划落后的原因,导致现在在城市的发展种不得不面临着拆迁征地等问题。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各地方政府必须依据中央政府的规定,作出符合本地的拆迁征地工作的标准文件,并向社会各界公布。那么,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准备了相关资料。关于海城市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海政办发〔2010〕22号各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辽宁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照省、市要求,我市确定了海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将有关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降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二、被征收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林木补偿费除外)待鞍山市政府制订具体补偿办法后执行。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价计算。三、依法征收农民家庭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费的80%归被征地农户,20%归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四、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5%;使用期限为2年的,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五、建设项目经批准使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六、本通知自2010年1月7日起执行,凡过去制定的有关征地补偿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七、2010年1月7日以前,已按法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征收的土地(含2009年批准新开工建设的国家,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执行。附件:海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二0一0年三月三十一日通过海城市颁布的拆迁征地补偿通知,我们可以了解到,海城市按照不同的用地类型,对征地补偿的系数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该通知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补偿数额,很多数据都是参考鞍山市的标准进行补偿。所以,如果您想要知道具体的补偿标准的,可具体咨询当地国土部门。


·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
      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 民间借贷存在很大的风险,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就比较高。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都会选择去法院起诉,那么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 1、民间界定约...


·身份证可以异地换证吗
      身份证到期,在异地是可以更换的。身份证到期异地更换流程以及携带材料:1、可带即将过期的身份证和居住证以及相片回执到派出所户政办理点。相片回执单要提前到照相馆办理,拍照后有张公安系统联网的相片回执单,带编号的,需要告诉拍照的说办理身份证相片的回执。2、到了大厅后表明来意,工作人员给...


·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征收土地对于被征收者来说,即使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也是一件比较头痛的事情,因为征地意味着土地被征,以后依靠土地进行的生产将停止,同时,征地会给于一定的补偿,那就可以用这笔补偿款重新进行生产生活。那么,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以东莞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但地形多山地,真正能使用的农田和土地资源稀缺,再加上人口数量大,所以我国面临着很严峻的土地资源问题。为了更好地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利用起来,那些闲置和荒废的土地应该被重新开发,所以需要取得土地的使用资格。那么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们来...


·自留山征地补偿费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自留山征地补偿费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征收的土地的种类很多,有的是农用地,有的是自留山地,但是无论是哪种土地都是有补偿的,并且补偿的标准也会因土地性质不同,也略有差别。征收补偿费也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分配,自留山征地补偿费分配要征求集体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分配的公平公正,确保不发生...


·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


·获取土地使用权权的形式
      获取土地使用权权的形式 一、土地使用权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有偿取得和行政划拨。 1、有偿取得的概念及相关介绍 有偿取得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四条、《城市...


·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
      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相信您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都有一定了解,可能没接触过,但也有所耳闻。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获得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拥有了土地使用权证才意味着您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但是具体的该如何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我国广东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已经得到了比较顺利的贯彻落实,目前正处于一个转型过渡的时期,而公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和城市风貌的建设社会伴随着经济体制过渡的这个过程,也呈现整体上升的趋势的。城市的建设规划您全部都有目共睹,以广东为例,一起来了解一下,我国广东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一、我国广东征地补偿...


·江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省政府颁了新征地补偿标准,此后批准用地或实施征地的,都将按照新标准进行执行。广大农民对此非常关注,一些林地承包人对此更是非常关注,因为林地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比一般耕地更大,耗费的精力和金钱也更多,相应的,也更为关注林地补偿标准。那么,江西省林地补偿...


·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后往往都会去异地打工,如果在打工过程中感情破裂,彼此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的时候,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吗?对于协议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