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孩子每月抚养费是多少?

造成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并且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夫妻之间离婚所带来最明显的两个问题,就是夫妻财产的分配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问题。国家也为了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制定了相应的抚养费标准。那么,离婚后孩子每月抚养费是多少?

一、离婚后孩子每月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有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夫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最直接问题,就是孩子身心健康问题。国家为了保证孩子的身心成长有一个好的环境,制定了相应的抚养费标准。制定这样的标准,也是为了防范夫妻双方出现拒绝抚养义务的情况。离婚后孩子每月抚养费是多少,是根据国家制定标准要求另一方支付的费用。



·涉外结婚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在我国居住生活的外国人很多,近年来,随着人们观点的放开,同外国人结婚生子的现象也多了起来。我国并没有对涉外婚姻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法律审理涉外婚姻案件的时候,时间问题就成了比较棘手的了。那么涉外结婚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解读。 一、涉外婚姻适用法律是如...


·婚前财产和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解决
      婚前财产和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解决一、婚前财产的处理 1、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归属于个人,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 一、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女方在婚孩子抚养费问题之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的夫妻除了处理财产问题,对于孩子的问题也要处理好,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在婚孩子抚养费问题也是您一直争论的,有的女方再婚以后,不在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给孩子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一定要按时,确保不影响孩子的基本生活。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孩子抚养费的内...


·男女在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女方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允许男方起诉离婚的,但并不代表此时就不能离婚,如果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双方协议离婚的话,最终也是可以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但此时女方已经怀孕,如果之后顺利将孩子生下来的话,那孩子应该归谁抚养呢?小编整理相关资料,告诉大家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一、怀孕期间...


·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如果当事人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就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其中结婚是让人高兴的事情,但要是因为一方不满足规定条件,从而导致无法领取到结婚证的话,那自然是很不划算的。不过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现行民法典...


·离婚争取抚养权上诉状范文的内容?
      离婚争取抚养权上诉状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争取抚养权上诉状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1)首部 ①标题:写“民事上诉状”。 ②当事人基本情况:先写上诉人,再写被上诉人。包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


·一、未婚妈妈怎样要求抚养费?
      一、未婚妈妈怎样要求抚养费?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但如果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如进行鉴定,当然在诉讼中提出鉴定申请。在我国,亲子鉴定是不能强制的,当非婚生子女因抚养费等事由提起诉讼后,被告方的辩护理由无一例外的是不承认...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


·非婚抚养权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非婚抚养权公证书可以撤销吗?公证书可以通一定的法定程序并满足法定条件方可撤销,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才能予以撤销,在具有前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公证机构依法撤销《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


·被法院认定为婚外情会怎样
      ,法律中认定的婚外情与我们普通人认为的婚外情可能有些许不同,而在涉及到起诉离婚的时候,则就需要被法院认定为婚外情才行。有的人可能不知道,一旦被法院认定有婚外情行为的承担的责任就会比较重。那到底被法院认定为婚外情会怎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被法院认定为婚外情会怎样...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