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
近几年,由于媒体的发达,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被媒体所报道,因此医患关系成为人们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医院来说,处理好医患关系,防范医疗纠纷是医院管理工作的其中一个重点,那么,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的服务满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对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人员要认真查处,责任到人。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严格实习生、进修人员的管理,明确带教人员的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的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从严把好质量关,使医疗技术操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在医疗活动中绝不能违反医疗卫生方面的国家法律或职业规范,杜绝失职行为是医院避免医疗纠纷的根本方法。

二、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

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努力创建“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现代化医院,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现象。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免费邮寄化验单、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值班主任及时解决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务流程和网络。

三、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医务人员通过法律的学习应具备以下2点意识。

1、纠纷意识

医院医务人员应更新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和纠纷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病人的不满,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2、举证责任意识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使医疗机构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在医疗诉讼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证明自己曾在被告处接受过诊疗并在诊疗后出现了人身损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此后,举证责任的“皮球”就踢给了被告———医院,由医院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证据,即举证不利,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医务人员应当有举证责任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不能重治疗、轻病历,不能光做不记或光说不记。病历不仅是记载病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诊疗理活动的医疗文书,也可能成为以后出现医疗纠纷时的法律文书,成为决定自己在医疗官司中命运的重要证据。

四、要有预见性

医务人员面对不断增多的医疗纠纷,不仅要有高尚的医德和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而且要有预见突发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种条件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以确保医疗安全及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我们发现以下的疾病种类和人群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酒后之人,患者或家属酒后,控制能力下降,容易发生争端。个别人发酒疯制造事端。

经济拮据者,对用药、治疗费用易产生怀疑,担心被开大药方或无关的治疗检查项目。

慢性、复发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费较多,心情烦躁,对治疗效果不满,产生抵触情绪。

患者家中有从医人员者,由于医务人员熟悉医疗行业中的瑕疵,如某项医疗活动影响医疗效果,很容易引起纠纷。

应用激光、外科手术进行美容、整形的患者,因收费较高及期望值较高,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易产生纠纷。

本院职工的熟人,往往减少医疗程序,减少检查项目。因是熟人不做详细交待,不签协议书,留下了纠纷隐患。对于上述疾病和人群,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多和病人解释沟通,完整书写病历和各项记录,努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作为医院,要做好管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如果发生问题应及时处理,以免使患者的情绪恶化,从而使医疗纠纷趋于严重化。只有医患之间建立起和谐的关系,医疗工作才能更好地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如何处理一、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


·微整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医生收受贿赂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医生收受贿赂会受到什么处罚? 医生个人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的,将被采取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资格、停止处方权、推迟职称评审时间、给予低聘缓聘、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措施。个人索取、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解聘并吊销执业证书。医生,在开处方或诊治...


·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
      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一、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1、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额外地赔付违约金,您只要按时及时地和医院一方提交辞职信即可。2、还有一特殊情况,即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有关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如...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
      一、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另行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另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1997]18号规定,...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时常会面对这样的情况,那就是我们的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时常发生医患之间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二者是等同的。不过,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将二者进行分别处理。那么,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


·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途径? 一、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途径?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


·重庆医疗纠纷律师应该注意什么?
      重庆医疗纠纷律师应该注意什么?一、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1、医患双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行协商处理,并制作协议书,达成一致协调解决; 2、双方可以共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解决; 3、通过当地...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主要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


·在社保里面医保是什么?
      在社保里面医保是什么?“医保是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谁缴纳?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保外就医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保外就医是保障犯罪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保外就医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又该如何申请保外就医?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保外就医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