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传销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一些偏远地区,非法传销活动猖獗,这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于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传销罪处理。老百姓发现传销活动后,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会决定是否立案。那么传销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传销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二、传销罪是如何量刑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从中不难发现,公安机关收到报案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会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目前,在传销罪的量刑上面,法院会结合犯罪情节而定,对于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出罚金。

·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在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方法,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解决,那么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标准这个问题在文章中进行详细的分析以及研究,需要了解的请仔细的阅读一下。 一、什么是...


·刑事诉讼法审判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审判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期限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在一审当中还是二审当中都是有审限的规定的,但是一审与二审当中的审限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从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中比较得出结论,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审判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吧 一、一审法院将案件...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


·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刑事拘留的对象以及刑事保释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刑事拘留保释的相关知识,为您一一解答上述问题,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罪可以减轻多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罪可以减轻多少? 具体的还需要看认罪态度和法官意见,自愿认罪,并且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自愿认...


·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2023 一、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2、缴纳滞纳金; 3、已受到税务机关...


·诈骗罪有罚金刑吗,诈骗罪能判罚金吗
      在刑事处罚中,有的犯罪是即处罚了主刑,又有附加刑,附加刑一般就是处罚罚金或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那么诈骗罪有罚金刑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诈骗罪有罚金刑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应该怎么处理
      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应该怎么处理对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撤销缓刑。《刑法》第77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界限是怎样的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界限是怎样的 一、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界限是怎样的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 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人的...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


·侵犯他人隐私罪怎么判刑
      公民的隐私权属于人身权利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不允许任何人侵犯。然而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一些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甚至还有构成犯罪的情况。那根据规定,一般侵犯他人隐私罪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