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索赔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近年来,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一般情况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难过的同时,最关心就是有关交通事故的索赔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交通事故索赔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索赔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2、保险单正本;
3、赔款收据;
4、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出租车和特种车还要求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5、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不同的事故要求不同的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公安部门证明、消防部门证明、气象部门证明、自行协议书、其他证明;
6、估损单;
7、修理清单、车辆修理发票;
8、涉及车辆施救还需提供:拖车或吊车费用明细清单、拖车或吊车票据;
9、涉及财产损失还需提供:财产估损单、财产损失清单(设备总体造价及损失程度证明或工程预算等)、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肇事各种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在实践中,就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等各种因素,一般是比较复杂的。因此,当您遇到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问题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交通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帮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根据规定,投标活动中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现金等其他形式来交,那这个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呢?这个可能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


·一、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1、医药费: 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2、营养费: 30元/天3、 护理费:76元/天,一般六级残疾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活护理,生活护理费76元/天×365天×20年×50%(法官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护理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的护理费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3、如果发生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0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要驾车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一、交通事故和交通意外有区别吗?
      一、交通事故和交通意外有区别吗?当然有,从法律上来讲,交通事故抄是过失、过错的结果;意外事故是无过错和过失的结果,善后是有本质差异的。意外事故(可以)不承担责任。但是必须强调的是: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过失或过错造成的,具体反映在带责问题上(带责就是存在违法驾驶车辆问题)。知在通常...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话,那么作为肇事的一方就应当根据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对受害人做出相应的赔偿。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


·一、律师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收费是多少?
      一、律师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收费是多少?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按照上一个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标准来进行赔付,一般情况下的话是3万多元,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2019规定是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


·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免除责任
      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免除责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


·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自首 交通肇事自首怎么判刑
      要是可以认定罪犯具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会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但针对不同的犯罪,对自首的认定都是不太一样的。究竟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自首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自首 道路交通法中规定了在事故发生后,...


·二轮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二轮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