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挂靠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挂靠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一、挂靠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挂靠营运各方关系分析
机动车挂靠营运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指个人或者合伙出资购买机动车,经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意将车辆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其中,出资人称为挂靠人,运输企业称为被挂靠人。
在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营运车辆拥有者并不直接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而是另外雇请驾驶员,或者将车辆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并通过运输企业为实际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进行运输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以运输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实际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单位是该企业,但实质上他是挂靠人的雇员或者只是与挂靠人存在租赁、承包等关系。
“挂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根本没有对应的法律地位,非但如此,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从事运输经营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取得运输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运输企业与挂靠人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允许挂靠人以自己名义经营道路运输业务,实质上是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但是由于实践中个人买车后挂靠到具有道路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的现象比较普遍,司法实践中对于挂靠营运也并非按照无效的民事行为来处理。
综上所述,关于挂靠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要符合认定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等方面的从属性,而且。如果挂靠人给他人造成了实际性伤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都会被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


·工伤报告程序
      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也是容易引起纠纷的,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是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退规定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退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


·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补偿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新员工入职后,会同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通常上,劳动合同都是一年到三年一签,合同中会写清到期日期。等劳动合同到期后,有时候,单位是不会和员工续签的,双方就此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补偿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不续签劳动合同公...


·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由于人防工程比较特殊,不同于一般的工程建设。所以国家对人防工程监理实行行政许可制,并出台了《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那么“办法”具体条文有哪些,下面我们查阅了有关资料,详细列举了《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文,且看下...


·2200底薪如何算工资?
      2200底薪如何算工资?2200底薪,应当在扣除公司代缴的社保待遇后来计算工资,另外还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奖励工资待遇。工资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


·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为多长时间?
      工伤鉴定是在职工被鉴定为工伤的基础之上,在医疗期满之后,仍旧不能工作,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以后,需要组织医疗卫生专家成立专家组,并由他们该出鉴定意见。需要时,可以申请其他有鉴定能力的医疗机构协助检查。在工伤鉴定时,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工伤...


·订立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


·一、当员工离职工资怎么算?
      一、当员工离职工资怎么算?劳动者辞职最后1个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一)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工伤认定的时效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工伤认定的时效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