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离婚时应如何分配?

债权债务离婚时应如何分配?一、夫妻间债权债务离婚的处理方法
1、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2、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
第一,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是能否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呢?《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规定。由于我国一直坚持婚姻关系案件的审理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原则,所以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处理对外共同债务的负担问题时,债权人往往处于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地位。如果认为上述决定不仅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债权人也有约束力的话,那么对债权人就很不公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同理,人民法院在作出这些法律文书时,只是为了解决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之间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法院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离婚后夫妻债务的分割方法
(一)个人债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
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那么这些债务是怎么来分担呢。
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当然对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规定)。
上面就是关于债权债务离婚时如何分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总的来说,根据债权债务不同的产生原因最后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着也有所不同。如果是夫妻双方通过开办企业所取得的债权债务,则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最后的债权债务分配也有所不同。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1、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2、起诉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资料,及原被告主体资料,原被告的主体资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等,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各被告人手...


·法院民间借贷开庭一般为多长时间?
      法院民间借贷开庭一般为多长时间?法院民间借贷开庭时间,在法律上未作规定,民间借贷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间为3个月,若案情复杂适用普通程序为6个月,若无法联系对方当事人,则简易程序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并进行公告(传票公告和判决后的判决公告),大概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根据《民事...


·怎么打借条有法律成效2023
      怎么打借条有法律成效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


·私贷借条不还会怎么样?
       一、私贷借条不还会怎么样? 私贷借条不还的后果就是: 1、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2、关键是债务人要有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有财产就好说。 3、你还要注意一个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你起诉法院也难以支持你的权利了。 4、申请支付令的话,如果债务人向人...


·挪用公款法律条款有哪些
      对于大多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法律中规定都是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来立案侦查的,其中就包括了挪用公款罪。但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实不一定就会被认定构成此罪,此时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而我国也对此罪作出了相应的条款规定,下文中我们带来挪用公款法律条款的内容,帮助...


·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吗
      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吗,被欠薪怎么办?在经济形式不好的情势下,公司虽然还是很多但是能盈利的少,如果恰巧在一家亏损的多的公司上班,对职工的一个显在的风险除了被裁就是老板拖欠工资,虽然一般的老板都不太会拖欠工资但如果恰巧遇上了,就需要法律手段来解决了。我们为您讲讲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


·如何才能预防欠款纠纷?
      近年来,托福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越来越多,生活也越来越好,但有关欠款的纠纷却亦在增多,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人们一定要学会预防欠款纠纷。那在实践中,出借人应该如何才能预防欠款纠纷呢,如果发生了欠款纠纷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如何才能预防欠...


·如何向客户追讨账款
      如何向客户追讨账款 一、如何向客户追讨账款 对于支付货款不干脆的客户,如果只是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前往,一般情况下收不到货款,必须在事前就催收。 事前上门催收时要确认对方所欠金额,并告诉他下次收款日一定准时前来,请他事先准备好这些款项。这样做,一定比收款日当天来催讨要有效得...


·贷款担保书范本格式
      贷款担保书范本格式 贷款担保书范本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_(下称借款人)在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


·私募基金可以对外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对外借款吗 一、私募基金可以对外借款吗 私募基金是不可以随意对外借款的。 1、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1991年即得到法律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为银行同类贷...


·借条和欠条哪个好打官司?
      借条和欠条哪个好打官司?借条和欠条哪个好打官兵,在法律上并未进行明确规定。打官司主要是打证据,只要证据充足,官司就可以打,无欠条借条的区别。但从欠条借条来说,两者是有区别的。一是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二是它们的诉讼...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