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法》二次入职试用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二次入职试用期的规定是什么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试用期规定解读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二次入职的工作岗位与第一次入职时相同,则在第二次入职时不应当再约定试用期。反之,如果两次入职的工作岗位不同,则用人单位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签了第三方劳动合同能签别家的吗?
      签了第三方劳动合同能签别家的吗? 同时签二家劳动合同,法律并未禁止。所以签双份合同并不违反劳动法。新劳动合同法已再次明确,员工可以签订双份合同。如其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就允许员工可以多份劳动合同。签双份合同是否对在职的任意一家公司造成损害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双份合...


·在我国员工个人怎么工伤认定?
      工伤这种事情现在非常罕见,因为现在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开展工作的同时,第一要项就是必须要求员工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注意安全问题的,但是这也不能够排除因为一些预想不到的事情导致员工遇到工伤。工伤以后先不管公司的态度是怎样的,员工本人心里面一定要有一个底,就比如说,在我国员工个人怎么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评级时间是怎样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工伤保险先要进行工伤的认定才行,在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工伤的鉴定,当然对于工伤认定的话,也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间限度之内进行才能是有效的,如果超过了必要的时间限度的话,那么所做的鉴定结果效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那么工伤认定评级时间是怎样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评级...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离职的规定主要是: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


·一、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证明由谁出具?
      一、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证明由谁出具?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普及,很多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工伤鉴定是很多劳动者比较注重的过程,那么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一下,工伤赔偿的计算和项目,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条文的更新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标注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在日趋完善。但人们对于某些陌生板块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甚至缺乏必要的知识。关于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如何领取的相关问题,我们有如下看法:一、企业职工(...


·辞退未签合同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辞退未签合同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
      一、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后为员工办理停保手续,并协助员工进行保险转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


·房屋他项权证三个工作日是不是能办好?
      我们都知道房屋他项权证对于按揭房子的人来说特别的重要,有了房屋他项权证贷款公司才会给你放款,你才能真正的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他项权证一般要多久才能办好,那就来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证三个工作日是不是能办好?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房屋他项权证三个工作日是不是能办好? 他项...


·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具体方式分为了两种,即预告性辞退与过错性辞退
      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具体方式分为了两种,即预告性辞退与过错性辞退,其中不同的方式下面还具体包括了一些详细的情形。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性辞退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形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过错性辞退有哪些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