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贷会泄露个人信息?

在现实生活中,借贷时有发生。相信您都有所了解,借贷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自身的一些材料,以及个人信息,以便对方办理。我们的个人信息对自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在信息化的今天。对此,很多人都会有疑问,借贷会泄露个人信息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一、借贷会泄露个人信息吗?
借贷一般不会泄露个人信息,对方有保密的义务,并且个人信息泄露对其是没有好处的。如果发生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个人信息遭泄露有哪些危害?
(一)垃圾短信源源不断:
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无怪乎央视连续两个在3.15晚会上将垃圾短信进行曝光。最新听说的是,利用小区短信,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向基站覆盖区域内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这一发短信系统每十分钟可以发送1.5万条。
(二)骚扰电话接二连三:
本来只有朋友、同学或亲戚知道的电话,会经常被陌生人打过来,有推销保险的,有推销装修的,有推销婴儿用品的。你不找他们,他们就自动找上门。你可能还在纳闷他们怎么知道你的电话之时,孰不知你的信息早被卖过多少回了。
(三)垃圾邮件铺天盖地:
个人信息被泄露后,你的电子邮箱可以每天都会收到十几封垃圾邮件,也是以推销为主,而且还是些乱七八糟且没有创意的广告。所以许多用户每天打开邮箱的第一件事就是删除垃圾邮件,多羡慕国外对垃圾邮件的重判,一封就罚一百多美元。
(四)冒名办卡透支欠款:
有人通过买来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你的身份证,在网上骗取银行的信用,从银行办理出各种各样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然后银行可能直接将欠费的催款单寄给了身份证的主人,你说可恶不可恶,别人冒你的名花的钱,还要你来还上。
(五)案件事故从天而降:
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什么身份,干些坏事,如果犯了什么案或发生什么事故,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依据身份信息找到你的头上,你可能还觉得这是哪跟哪啊?可是,这些案件事故的烦心事就来了,就算查清楚也会把你搞得精疲力竭。
(六)不法公司前来诈骗:
最可恶的是不法公司到你的门头上来诈骗你。因为他们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编出来些耸人听闻的消息,甚至对你的哪个朋友、同学或亲戚知根知底,还能报出姓名与单位,在你心神不宁之时,可以做出错误判断,在慌乱中上了骗子的当。
(七)冒充公安要求转账:
这就是胆大妄为的不法分子,敢于冒充公安局的名义,报出你的个人信息,然后说最近经常发生诈骗案件,提醒你某个帐户不安全,要你转账,还告诉你一个公安的咨询电话,你一打那个电话还会得到确认,然后你信以为真,转账了。虽然上当人不多,但时有耳闻。
(八)坑蒙拐骗乘虚而入:
因为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那些躲在暗处的人会费心心机地想法子坑你、蒙你、拐你、骗你。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稍不留神,可能就会落入坏人的圈套。因为,他们可能会冒充你的朋友、你的亲戚或你的同学,甚至以假乱真,有时的确得非常小心。
(九)帐户钱款不翼而飞:
有些人不敢在网上消费的最大障碍就是怕信息被泄露;还有些不法分子办一张的你的身份证,然后挂失你的银行帐户或信用卡帐户,然后重新补办你的卡,再设置个密码,如果你长时间不用卡,里面的钱款说不定已经不翼而飞了。
(十)个人名誉无端受毁:
个人信息被泄露后,出的任何事都牵连上你了。本来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别人冒用你的名义所干的一切坏事都归到你的名下了,那怕最后费心周折得个清白,但再怎么说你的个人名誉还是受到了破坏,至少不会提高你的声誉。
借贷是不会泄露个人信息的,并且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因为一旦信息泄露,很可能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对哪一方都不会有好处。但是,如果发生个人信息遭借贷方泄露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以此给自己带来的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分居三年离婚时外债的规定是什么?
       一、已分居三年离婚时外债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分居,离婚时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其他法律规定 法律还...


·社会抚养费是罚款么,性质是什么?
      我们不难在新闻上看见中国的人口增长迅速,但是实际的利用资源有限,国家为了减少社会压力对于普遍超生现象作出一些规定,为了控制人口对于养育多个子女的家庭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是罚款么,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性质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是罚款么,性质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


·装修贷信用卡还不上也坐牢后还需偿还信用卡借款吗?
      装修贷信用卡还不上也坐牢后还需要偿还信用卡借款吗?装修贷信用卡还不上也坐牢后还需要偿还信用卡借款金额,是否会坐牢需要看贷款银行采取措施,若是没有向法院进行申诉,法院没有强制执行的话,就不会坐牢了。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影响自己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经济活动,即个人无法再申请贷款,配偶和直系...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 一、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的特点: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利用企业债券筹资所要承担的风险。 1 债券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大 由于债券必须偿还本息的义务性、固定性和难以展期性,决定了债券融资必须充分依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因此,相对于股本的无偿性、股息红利支付...


·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债
      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债我们都知道,借钱给他人有一定的风险,这不仅包括债务人赖账的风险,还有另外一种风险,那就是债务人死亡。那么,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债呢?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与其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讨债吧。 一、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债 1、所负之债...


·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贷款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审查其资质,对于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人,是不能放贷的。但实践中有的工作人员却违法进行了放贷,此时就容易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巨大是多少钱呢?这关系到最后的量刑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违法...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2、交易数量要明确,多或少的情况如何处理。在买卖合同实务中,有的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数量约定不是很明确,从而导致买卖双方发...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就目前经济形势来看,企业的形式是较多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不特定公众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企业改制之前,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在企业改制之后,也会产生一些债务。企业改制的债务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偿还的。 一、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一、欠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欠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债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而采取离婚的方式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属于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以离婚方式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特别是债务人以净身出户的条件离婚而俺盖非法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法院以借条开庭后会怎么判?
      法院以借条开庭后会怎么判?1、法院以借条开庭后可能会判原告或者是被告胜诉,这是由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


·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
      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经济生活中,必然会出现相应的经济关系。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因为社会生活中会出现由于资金的流通问题产生一定的借贷问题。由此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很对人都关心自己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