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有哪些?

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有哪些?一、征地补偿标准
1、第二十条依法批准的流域规划中确定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应当纳入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用地应当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水利、能源基础设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其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2、第二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依法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报批、分期征收,按期支付征地补偿费。对于应急的防洪、治涝等工程,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事后补办用地手续。
3、第二十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4、第二十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5、第二十四条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项设施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6、第二十五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应当执行占补平衡的规定。为安置移民开垦的耕地、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而进行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工程施工新造的耕地可以抵扣或者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
7、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25度以上坡耕地的,不计入需要补充耕地的范围。
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5、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比如市场价格、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来制定具体的征地赔偿金额;征收土地后赔偿数额要能保持居民原有生活条件没有影响,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出双方都满意的条件比较好,这样也不会产生补偿纠纷,也能保证工程不受影响。以上就是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了解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第三者误工费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第三者误工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第三者误工费赔偿有保险公司支付理赔范围内的金额,超出部分由事故负责人进行赔偿。由保险公司对车险理赔误工费进行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对于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的,所以,受害人需要进行误工费的理赔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1、受...


·诉讼标的11万交多少诉讼费
      诉讼标的11万交多少诉讼费 一、诉讼标的11万交多少诉讼费? 诉讼标的11万需向法院缴纳诉讼费255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


·车刮花了怎么报保险2023
      车刮花了怎么报保险1、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 电话进行报案,大致说清楚自己车辆的情况。2、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情况等进行确认。有些小刮蹭的事故,保险人员会让车主自行拍照微信传过去就行了。3、 接着就是定损的流程,修理厂对车辆进行损失的定价,保险人员...


·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处理办法有哪些?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人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机动车,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开始不能避免的发生了。虽然经常从媒体中看到的都是出现了人员伤亡损失惨重的交通事故,其实大多数时候的交通事故并没有那么严重,更多的只是小追尾、小碰擦。那么对于这些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处理办法有哪些呢?下面...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能取车吗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大,而这也是因为当事人无视交通规则,不重视安全原则,近年来国家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越来越细。法律的完善和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使得一切都规范化。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能取车吗?在这里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能取车吗 1...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人想要成立一家新公司或者是想要投资某一家公司,都是离不开债券这个问题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都是为了股权而发行的,所以知道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就显得比较重要,这样有利于我们最大限度的获得收益。 一、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是多久
      若事故中的当事人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交通事故争议的话,则建议事先一定要了解清楚打交通事故官司的相关规定,其中就包括了涉及到的时间问题。那到底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


·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率越来越高,因此而发生的死亡赔偿也在随之增加,不管我们是不是车主,都应该对死亡赔偿做一个好好的了解。在马上步入2017年的时候,青海省就关于《青海省2017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出了以下规定和赔偿标准。 一、 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内容 1、...


·开车玩手机触犯法律吗?
      开车玩手机触犯法律吗? 一、开车玩手机触犯法律吗? 开车玩手机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开车打手机处罚规定如下: 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


·指示提单与交付不符怎么办,提单的类型?
      指示提单与交付不符怎么办,提单的类型? 一、指示提单与交付不符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