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军人家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在我国,军婚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的,正常情况下,军婚中的一方想要离婚,必须经过军人同意才行,但是,如果在军婚中,存在军人家暴的情况时,该如何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军人家暴离婚财产分割”这一问题。

一、军人家暴如何离婚
军人打老婆也是可以离婚的,此时的离婚方式也是具体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在现役军人和其配偶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由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后,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现役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可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后,就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现役军人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时,则涉及到现役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和离婚条件的问题。
1、管辖法院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不一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两种,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条件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保护军婚的制度,所以军人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的条件具有特殊性。
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后,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则法院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但是,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证明现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那么法院就不会对现役军人实施“特殊保护”,可以不经军人同意判决离婚。
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现役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现役军人同意离婚的条件下,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过错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
三、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四、具体的财产分配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对于“军人家暴离婚财产分割”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上述内容进行了解答,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在实践中,军人家暴的,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在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仍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最后,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方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
      抚养费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费用。夫妻二人离婚后,虽然婚姻关系灭失,但子女是二人共同生育的,二人应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一方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呢?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2023离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一) 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


·目前在我国是否有骗婚罪
      如今有骗婚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受骗人的范围比较广,男的女的都有,而一般被骗的除了感情之后,往往还有金钱。有的人就认为骗婚的行为构成了骗婚罪。那么目前在我国是否有骗婚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按目前的法律,没有“骗婚”这一罪名。 如果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双方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双方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


·领了证多久才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领了证多久才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结婚了,所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二、怎么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是予以支持与保护的。在正式工作之前,劳动关系双方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来维护上方的权责,同时也是对劳动关系做出证明。那么工地农民工劳动关系是什么呢?下文中就做出了相关的解释与分析。 工地农民工劳动关系是什么? 1、劳务外包公司是用人...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夫妻离婚有的选择的是协议方式,而有的则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在不同的方式下法律中作出的要求不一样,而这也算是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之间的不同吧,当然不管是哪种方式满足条件之后,最终都是会解除夫妻关系的。那到底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有哪些不同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诉讼离婚与协议离...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由于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因此要是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只能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不过此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那要是现实中遇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答案就很明了了,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


·离婚后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指为其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我国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论是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而另外一方则需给孩子相应的抚养费,保障孩子的生活,以尽自己的职责,可是生活中却常常有不给生活费的纠纷,离婚后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
      在夫妻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情况,在这时,财产分割成了一个必要环节。可是,在二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上,许多人就不太清楚了。那么,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 ...


·吸毒拘留多久通知家人?
      吸毒拘留多久通知家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后,应该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