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人追债的方法包括哪些

债权人追债的方法包括哪些 一、债权人追债的方法包括哪些
1、“木马计”讨债法
(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再反过来攻击对方,以求有利于已的条件的做法。
2、“针锋相对”讨债法
(1)是强攻战的一种,是在讨债过程中以绝不退让的强硬立场迫使对方让步的策略。
(2)操作技巧:说话切题;“锋”在有理,而不在于扯着嗓门高叫。
3、“最后通牒”讨债法
(1)以条件或时间做筹码,逼对方作最终答复的讨债方法。
(2)操作技巧:应注意“可信”二字;此法不能多用,用多了既无效果,又伤感情。
二、发生债务纠纷如何解决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债权人进行债务追讨的,一般是在债务人到期不还钱或者恶意不还钱的情况下出现的。可以说现在出现这样的情况比较多,而作为债权人在借钱出去的时候就应该有防范意识,最好是让对方提供一定的抵押担保,以免最后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害。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是怎样的一个企业的发展,经营方面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在企业和供应商之间有着大量的业务往来,也形成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则通过拖欠货款形成恶性循环。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企业通过对债券职务的清理,有利于公司的运营管理,减少资金风险。下面就...


·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一、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所以,企业之间的借款是不合法的。由此造成出借人的风险至少有三个方面: 1、可能招致行政处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


·姐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姐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1、欠钱不还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2、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


·借钱是写欠条和借条哪个好
      借钱是写欠条和借条哪个好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


·欠钱不还胜诉后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胜诉后执行怎么办?欠钱不还胜诉后执行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申请强制执行。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发生...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


·离婚双方信用卡债务,应怎么偿还?
      离婚双方信用卡债务,应怎么偿还?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但此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此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


·遗赠扶养协议和清偿债务顺序是怎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和清偿债务顺序是怎样的当然是遗产债务优先。遗赠扶养协议只是相对于遗嘱、遗赠来说,效力优先,但不论遗赠扶养协议,还是遗嘱、遗赠对财产的处分都不能损害债权人了利益,其所欠的个人合法债务应当在扣除后,才能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遗赠。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优先的话,那么债权人的利...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


·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
      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 一、抵押人的概念。 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二、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的仍然可以起诉要求还款。 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户口所在地法院去起诉,写好起诉状一式两份,均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及欠据复印件各一份,案件受理费根据金额大小来定,10000以下50元。 如果债务...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