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交警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判定双方当事人责任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并不是凭空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规章对此都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详细规定如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四种。
(1)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条之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1款之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根据《道路交通处理办法》第21条之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无责任。
(2)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或两方以上)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同等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事实无法查实的,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明确划分了各类交通事故的划分依据,确认了事故双方依据各方过错确定责任的原则。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依据现场的勘察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就是判断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的重要依据之一。另外,我们也要提醒您,开车注意安全。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入刑?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在我们社会整体向好发展的大背景下,孩子上学路上的安全问题逐渐被我们重视。所以校车超载及相关的车祸引起了众多家长的注意。那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入刑?下文内容即是对此的详细解答。 一、校车简介 1、定义 校车是用...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做伪证有什么后果?
      当今的法治社会,凡事都讲证据,证据又分为人证和物证。而在现实案例中,存在着证人做伪证的情况。做伪证不仅会使得真想无法还原,被发现后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马路上川流不息,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日益频繁。那么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做伪证会导致什么后果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


·交通肇事罪算故意犯罪吗
      刑事犯罪中,根据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其中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性要大一些,因此在量刑方面处罚的自然也就比较重。那实践中,这个交通肇事罪算故意犯罪吗?毕竟我国《刑法》中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罪算故意犯罪吗 交...


·管辖权异议交给谁
      管辖权异议交给谁 一、需要盖章的材料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份 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份 盖章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 盖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盖章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谁 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向受理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


·商标续展费用在哪里交费?
      商标续展费用在哪里交费? 一、商标续展费用在哪里交费?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你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一般是500—1000元不等...


·起诉书交到法院后怎么办
      起诉书交到法院后怎么办 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怎样赔偿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都是由于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引起的。当事人为了避免纠纷,在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可以提出复核申请。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和您详细讲一讲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其实只能作为交通肇事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种情节,此时并不会作为单独的一个罪名存在。由于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同时肇事者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大,因此处罚相对就是要重一些的。那究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该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交税吗?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交税吗?公司转让股权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