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在我们进行执行民事诉讼法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对此,我国也是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进行约束。那么,您知道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我们在进行执行的时候,有哪些条件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条件: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A、这里的“扶养义务的人”应包含广义赡养、扶养以及抚养的人:

1、赡养义务的人:

a.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b.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有扶养义务的人:

a.夫妻间有相互扶养义务;

b.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

3、有抚养义务的人:

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

b.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意味着在遇到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的情况下,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找出对被执行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究竟是谁?然后需要调查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的房产情况。

“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对于有扶养义务的人仅有一套房产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期待最高院给予权威的解释,否则,就如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在实践中就演变成“唯一一套住房不执行”的尴尬。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本条是关于唯一住房是否可执行的兜底性条款,也就是说只要申请执行人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就可以申请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这种代价一般有两种:

1、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及其所抚养的家属提供住房一套,即大房换小房,价高房换价低房,但所提供的房屋面积应满足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

2、按照房屋所在地的租金标准,同意扣除5-8年的房租,用于被执行人租房,当然该条款中未列明租住房屋面积标准,个人认为应以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面积标准,确定租金。

附: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不予支持。

所以,如果我们符合一定的条件,才是可以在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的,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是包括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等情况,另外,我们在进行执行的时候,一般是会在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归谁?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


·法律规定的二手房中介要承担哪些责任?
      法律规定的二手房中介要承担哪些责任? ?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购房者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2、因中介的过错给购房者...


·父母的房屋如何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
      父母的房屋如何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 一、父母的房屋如何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 (一)父母房屋如何继承过户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房屋租赁合同中是有违约条款的,主张终止不到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系违约方,要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二、强制解除合同的赔偿损失1、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的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资格后,可以将尚未修建好的期房进行出售,此时签订的是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您知道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


·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如何买卖?
      现实中,可能有些房屋因为涉及到一些经济案件,从而被法院依法进行查封了。但对于这样的房屋,所有权还是在所有人手里,因此就想将房屋进行买卖。那一般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如何买卖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如何买卖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经常遇到因合同项...


·农村用房抵押贷款多久能下来
      农村用房抵押贷款一般是20到25个工作日。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资料: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商品房来讲,原则上需要在开发商修建好了之后,才能销售给购房者。但我国也是允许提前销售商品房,也就是进行商品房的预售。此时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因此要求开发商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行,那究竟要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


·姥爷的房子外孙有继承权吗
      姥爷的房子外孙有继承权吗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1、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2、但是容易发生纠纷,因为房屋在几年后的价值是升还是降都是个未知数,那么房产证拿到后,如果卖主拒不过户,你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


·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中,很多人听说过违约,但不知道什么是违约,更不知道如何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其实房屋买卖中的违约和其他合同违约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指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至于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 对于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