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

对于劳务派遣这个概念,相信您不是很陌生,很可能自己就经历过。劳务派遣是现在新兴的一种用工形式。企业要想获得劳务派遣的资格,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行政许申请书,那么申请书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的范文,供您参考。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提交的材料

1、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还应提交有关经营范围、筹建情况等的详细说明。

2、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

4、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符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样本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 ( )延续申请 ( )变更申请

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地

工商注册号

营业期限

注册资本

住所

邮政编码

劳务派遣经营区域 (此处应填写至社会保险统筹区)

派遣人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延续/变更许可事项

备 注

经营场所情况

办公用房:

□自有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租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主要设备服务设施:

□电脑 □办公桌(椅)□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 □文件柜及其它服务设备设施(可附纸填写)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可附纸填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职业资格及等级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提交材料情况: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10、劳动合同文本样本

11、集体合同文本样本

(请按以上序号顺序排列材料并用夹子固定(无需装订),《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提供原件,其他材料出示原件,经当场审查后交复印件并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填表人姓名

填表日期(此处提交材料时当场填写)

以上内容已经给出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合法合理的行政申请书是提交申请和申请通过的关键所在。有关部门也是通过提交申请书的方式来受理劳务派遣的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是成功办理劳务派遣资格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在此建议,您要认真书写一份符合法律规范的申请书。

·上海集资诈骗公司员工有责任吗?
      为了获取利益,一些人用诈骗的方法来非法集资,占有他人的财产,这时犯罪的行为。公司也会构成集资诈骗罪,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关于上海集资诈骗公司员工有责任吗,下面为收集关于公司等团体集资诈骗行为的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集资诈骗员工有责任吗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主动辞职经济补偿金有没有
      劳动者主动辞职经济补偿金有没有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 相关部门之所以严格要求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因为只要建筑工程稍有一点缺陷就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藏的威胁,而相关施工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要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程责任人的相应职责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问题...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如何操作?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如何操作? ?一、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如何操作?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程序: 1、向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 2、银行开户(在公司基本户或从新开立的一般户里存入需要增加的注册资金,像银行索取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并加盖银行章); ...


·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可以吗?
      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可以吗?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是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


·试用期没签合同离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没签合同离职有工资吗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就开始工作,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但是没有满一年的,单位或企业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了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要自签订合同那天开始,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试用期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三天告知工作单位。而且离职...


·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的权利相对比较淡,而法律在这段期间提供的保护也是比较少的,于是有的单位就在试用期内随意的辞退劳动者。但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吗? 试用期用...


·童工在我国的劳动市场中有着特殊的身份
      童工在我国的劳动市场中有着特殊的身份,我国对这类童工的合法权权益进行相应保护。我国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16随意选啊算作童工,达到16岁的劳动者不算是童工。下面我们就十六岁算童工吗,都有哪些法律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


·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包括哪些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找到高望重的人或是有权威的组织调解,是我国自古就传下来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而受到该种方式的影响,不少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都会先找相关的调解组织去调解。那在实践中,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


·在人们日常工作中
      在人们日常工作中,每天都会遇到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其中就会涉及到相关的赔偿问题。在当事人由于事故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的,用人单位应担补偿一定数额的误工费,那么劳动监察误工费有什么规定呢?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务工收入和务工时间而定。 一误工费, 是指道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