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倒闭了如何裁定

企业倒闭了如何裁定企业倒闭是企业的全体职工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企业倒闭意味着所有职工面临失业,要重新择业面临困难。企业倒闭了,不仅仅是关停厂房,也要对企业所负债务和工人的工资进行清算,涉及到问题负责。负责任的企业还需要考虑企业倒闭后职工安置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下企业倒闭了的相关知识。一、企业倒闭了如何裁定1、不能清偿(或支付不能):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已到清偿期;是金钱或可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偿还。2、债务超过(或资不抵债):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债务不论是否到期。3、停止支付:是债务人依主观意志作出的外部行为,非财产客观状况;包括明示、默示等各种行为;对到期的金钱债务停止制度;持续一定期间。二、企业倒闭破产公告的方式在破产案件中,法院通过公告形式,将重大的程序性事件公之于众。按照现行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中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受理破产案件;开始重整程序;终止重整程序;开始和解程序;终止和解程序;破产宣告;终结破产程序。公告方式有两种:1)在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2)根据具体案情(如债权人所分布的区域、破产财产所在的区域等),在地方或全国性报刊上登载。这两种方式应当同时采用。张贴的公告,应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公告不同于通知。通知的对象是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以送达为条件。公告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仅以发布为条件。因此,对于已经发布的公告,所有当事人均视为已得知,并自动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公告后向债务人交付财产的,不免除其向管理人交付财产的义务。三、企业破产如何裁定在破产案件中,法院对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作出的裁判,一律采用裁定的形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中的裁定主要用于以下事项:受理或不受理破产申请;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的债权;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确定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特定事项;开始重整程序;终止重整程序;批准延期提交重整计划;批准重整计划;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开始和解程序;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确认和解协议无效;终止执行和解协议;认可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破产宣告;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终结破产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破产判决、裁定。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作出的裁定,除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当事人对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是,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司法解释还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职责。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的裁定确有错误,应当通知其依法纠正。必要时可以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企业倒闭了的相关知识在本文中已经介绍了部分。企业的发展历程中经历的兼并重组和倒闭也是常有的事,大企业吞并小企业。企业之间互相竞争,实力差的企业将会走向衰落,甚至倒闭。企业倒闭带来的问题较多,不是关门而已,还要处理企业倒闭带来的遗留问题。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区别是什么?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兼并与收购行为都是很普遍且平常的事,因为跟不上市场的脚步就要被淘汰,企业被淘汰的结果就是要被其他企业收购或者兼并,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正常健康地运转,因此本文接下来带您了解企业兼并与收购的相关内容,让您清楚了解两者的区别,请您往下阅读...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


·涉外婚姻和涉外婚姻公司
      涉外婚姻和涉外婚姻公司娶个洋媳妇儿,嫁个外国小伙儿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事情了,那么怎样寻找这种优秀的资源呢?是否也有婚恋公司可以帮助我们找一个理想的外籍配偶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涉外婚姻以及涉外婚姻公司的相关内容。 一、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


·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企业与员工既签订劳动合同又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发生争议后企业仅以双方系内部承包关系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认为企业不再承担用工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26条对劳动合同无效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实行内部承...


·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人的内容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人的内容有哪些在实践中,一些投资人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不愿参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愿承担如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一样的无限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产生了合伙企业中的隐名合伙人。下面,的我们就介绍一下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人的相关内容。一、合伙企业法中隐名合伙人...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责都有哪些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责都有哪些 按照规定一家公司仅仅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虽然也是允许变更法定代表人,但手续很复杂。而担任法定代表人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之后就是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职责。那到底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责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责都...


·挪用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的,予以立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 对于单位犯罪的构成,一般有公司或者企业,犯罪主体是一个单位,且支配犯罪意识。对于出资只有单一股东的一人公司来说,它构成犯罪的条件是否跟单位犯罪一样?我们如何区分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来看下面文章的详细介绍吧。 一、是否具有独...


·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每个人都可能进入公司,那么进入公司就会有工资,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那么公司就会有一系列的福利制度,那么我们对公司福利制度内容了解多少呢?那么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公司员工福利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有效吗
      有效。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没有经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是总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会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造成的后果,应该由分公司的负责人自行承担。因为分公司经营的业务通常应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的,这样总公司才有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一、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